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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地政局114年約僱職務代理人(科員職缺)1名公告 --閱讀人次 : 827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一)或(二)符合一項即可,(三)至(五)皆須符合。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校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品行端正。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簡要自述、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於空白處親自簽名)。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止(上班時間,地點:本局)。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得先將報名表電子檔 mail 至lakerscheng@yahoo.com.tw,請務必來電確認),並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報名截止前送達本局收發收件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為6個月,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總分100分(筆試50%、學經歷30%、口試2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
選擇題以3年(111、112、113)內之地政初考試題為範圍,問答題1題內容與馬祖地政問題有關。
七、甄試日期:1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逾時20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八、甄試地點:本局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工作地點亦同)。
九、月支報酬:依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新臺幣4萬7,572元支給。
十、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類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十一、聯絡人:鄭先生,電話:(0836)22111#6606。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8b3f2d95dbe2fd5bae13a2aae248ba6b.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