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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的珠螺大橋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8-02-01
珠螺大橋的建設案經過披露之後的得到鄉親的大回響,目前縣府的回應是朝向縮減規模進行。然而,與鄉親討論時,有人下了一個最好的註解,就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雖然被赦免了部份橋樑部份,還是要進行相關工程,大規模的破壞目前看來仍無法避免,。

首先,希望從這座橋的「必要性」與「破壞的環境是否有其價值」來看,改善道路安全有非常多方案,為何要選擇花巨款且破壞海洋的方式來施做?增設斑馬線,手動紅綠燈號誌都可以是辦法之一,況且珠螺村已經設了數道減速丘,實際上交通流量也不算太大,以往也有測速相機(去年不知何故拆除),何必破壞海岸環境來施作不必要的工程?

軍管時代的規劃案,其時代背景與民眾思維早已不同,馬祖產業發展的走向也顯著的不同,竟然能從積壓30年的骨灰案卷中挖出來實屬莫名其妙。馬祖積極發展觀光業的現在,留下更多天然與歷史的記憶,降低人為破壞就是對觀光最大的助力之一了。不斷被破壞的軍事據點,不斷消失的天然海岸線,換來的就竟是什麼?鄉親更悲觀的說,今年可能是珠螺澳口可以看到藍眼淚的最後一年。

再者,政府決策與討論過程往往不透明,事先訊息沒多少人知道,府內開個府內會議就決策了,也沒有廣泛的徵詢民意的過程,這是近期重大建設案頻傳爭議的主要原因。要破壞的是全民共有的海岸,共有的環境,怎麼會到了學術研討會上才被發現今年就要被破壞了?這是茲事體大的事情,是必須民眾一起參與討論的,不是侷限於村,至少要是鄉甚至縣的層級討論。這樣的不透明就是被視為「黑箱」的原因。

比如近期燃起的南北竿機場爭議也是如此造成,由於資訊過度不透明,只能透過政府取得片面政府想讓民眾看的資訊,並沒有更詳細的資訊可供判斷,也沒有哪個政府高層在宣傳南北竿機場與大橋議題時,能夠明確的告訴大家,除了能取得什麼優勢外又必須付出多少環境的代價? 改建機場案後續方案改了N個版本,相關版本也沒有一一向民眾公開,現在的內容進行到哪裡沒人能說出所以然,也因此鄉親沒能站在資訊對等的狀態下理性討論出結果,流於南北竿的對立,這種結果實在是地方最大的不幸。

因此,也提出了對政府公開透明的相關幾點建言。

1.政府政策的決策目前是處於非常不透明的狀態,許多重大決策沒有上網公告,就算有常常藏在政府網站的N層深處。馬報與馬資網常常也都不見消息,等到民眾得知已經太遲了,長期累積下來,這樣的過程造成政府與民間的信任可說蕩然無存。馬祖得天獨厚有馬資網與馬報兩個既有平台,完全可以利用這兩個高瀏覽率平台,讓建設案、公告公展案、採購案等等大小事能有利用既有馬報與馬資網平台公開,而不是藏在第N層政府網站或是根本連縣府網站都看不到,造成所謂的合法但不合理的狀況。

2.設置公民參與機制,如某些縣市有公民參與會議,透過意見領袖跟與熱心參與公眾議題的不特定民眾的討論,可以讓政策在形成階段就能比較廣泛的匯集民意,較不會造成決策失準的情況產生。

這幾年來審議式民主成為顯學,馬祖日報也在日前社論專文撰述,其實民主的本質不是只有選舉與多數決,與大家切身相關的議題能夠充分討論並形成決策討論才是最重要的。馬祖貴在於島小人少,實施起來會比動輒數十萬人數百萬人的台灣縣市容易許多,討論過程看似多花點時間,其實追根究底,如果議題都能經過好好討論,自然可以避免陳抗的聲浪,施行起來才是最快最有效率的。
作者: 李神 < > 發表時間: 2018-02-01
http://www.matsu-news.gov.tw/2010web/news_detail_101.php?CMD=open&UID=192784

看看開版蘇先生這篇文章的標題,果然是專業投機份子的大作,標題聳動,誤導鄉親!先前蘇先生fb寫的竟然說是「珠螺到馬港的大橋」,您po的資料內容是473公尺,麻煩你用點腦袋,珠螺到馬港怎麼可能只有473公尺,經常用聳動標題、斷章取義誤導式的投機模式,在馬祖是走不久的!
別拿你那套在台灣搞民運的大腸花思想來馬祖混,你不是珠螺村民,不知道痛!
人家做事,你扯後退;真相在這裡,請不要打擊公務員的士氣!

珠螺大橋經過2次公開說明會,地方政府內部多次討論,避免影響生態環境,以及顧問公司規劃,目前送營建署核定。
蘇先生不完全了解,看到黑影就開槍,不問青紅皂白,污蔑地方建設的動機,令人質疑,為了選舉?
1、珠螺村入村道路穿越村中,長期以來是村民心中的隱憂,蘇先生棄村民安全於不顧
2、阻擋村莊進步及觀光發展
3、珠螺多數村民及南竿開車朋友近20年願望,開外環道路,今地方順從民意及實際需求,以一個自稱馬祖人,為了自己目的,鼓動議題,居心讓人遺憾
4.如果整天拿著環保環評和海洋生態這個大帽子扣在馬祖鄉親地方建設的頭上,建議您不必了!既然你這麼主張環保及生態維護,建議重您做起,以後請不要騎機車和開車,走路做環保吧,莫要「有嘴說別人,無嘴說自己」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8-02-01
政府提供的書面資料寫473公尺,就如此照寫而已,陳處長報告時也講從勝利堡拉到馬港,共473米。如果不相信請自行向馬報調影音存檔。

原資料在馬祖永續發展研討會會議手冊第94頁。
珠螺橋簡報部分右圖上是蓋海堤留水門的方案,馬報與馬資網已取得資料,但下圖的橋樑是什麼?圖像品質太差完全看不出來。

保護好我們既有的天然地貌、據點、海岸線與生態,是馬祖要朝向觀光發展,賴以生存可以繼續往下走的資源與生機。我想多數從小靠海吃海的鄉親,更理解大海給與馬祖的恩賜有多少。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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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8-02-01
建議小蘇,年底直取議員,殺入議會監督爆料無屎角,現任議員可有可無幾乎忘了自身存在價值
放下直取縣長立委念想,一步一腳印等待奇蹟
作者: 羽寧 < > 發表時間: 2018-02-01
政府改善道路安全,車子入村子很危險才會有港珠澳濱海公路, 雲台山往津沙村道路何時拓寬會車很危險, 酒廠往介壽也是很危險,停一輛汽車會車很危險,跟北竿魚麵前道路一樣,建設錢花在刀口上吧

錢太多,無法消化預算,這麼喜歡蓋橋 建議從莒光蓋橋到平潭或馬港到馬尾。
作者: 凱恩司 < > 發表時間: 2018-02-02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這句真是夠狂妄的了,蘇先生是皇帝嗎?是法官嗎?這種用語還真只能在封建社會才會存在,口口聲聲民主,滿腦子的封建思想!有什麼資格批評人,還是你認為你説了就算?這是什麼樣的的心態?標準的大腸花劇情上演。

你說陳處長簡報時說從勝利堡拉到「馬港」,明眼人一聽就知道是拉到「馬港方向」,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當場詢問,事後在網路上挑語病,這就有失厚道,剛才谷哥了一下地圖,假設真要蓋橋,500公尺的距離確實是只到游泳池旁邊的凸堤,只要是對地區有概念的人,都會知道。不了解地方、針對各項議題又不做功課,挑人語病,這樣的方式久了就會被看破手腳!永遠只能活在鍵盤世界。

記得蘇先生來馬祖也有兩三年了吧,兩次的說明會你早就已經是在馬祖了,蘇先生2次公開說明會都沒參加,有疑問也不問!錯誤的言論發表誤導了鄉親,無視村民鄉親的生命安全,也不見蘇先生一句道歉的話。我不想說再勾起珠螺村民的傷痛,但是請你也將心比心,珠螺村民不希望再有遺憾發生。

另外看你回應樓上網友的一句話「保護好我們既有的天然地貌、據點、海岸線與生態,是馬祖要朝向觀光發展,賴以生存可以繼續往下走的資源與生機。我想多數從小靠海吃海的鄉親,更理解大海給與馬祖的恩賜有多少。」這句話基本是流於形式的空話,你可以出來參選議員,提出你的參選政見,等你選上了再做吧!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8-02-02
有罪的怎會是縣府?縣府最公正最廉明,只不過不小心判了珠螺海岸死罪而已。原本被判死罪的是珠螺的天然海岸線,現在雖然逃過了死罪但是活罪難逃呀!!說狂妄可是太抬舉了,在下僅是縣大老爺治下區區草民,可不敢有任何不臣之舉呀!

講到公聽會,剛好有現住珠螺村民在fb上公開反應,他完全不知道竟然要蓋橋,也不知道有開公聽會這事,連珠螺村民都有部份沒有收到通知要開這兩場會,遑論其餘南竿甚至是馬祖鄉親或是在下在內?公告不完整,通知不到位,雖然看似一切合法,但這種重大決策用這麼「走過場」的方式卻是完全不合理。

再者,即便珠螺全村同意,破壞海岸線也能不是只是珠螺一村人的決定,必須馬祖鄉親有共識。其實對於馬祖去的重大建設近期已聽到不少反思,不過也就是20年左右的光景,民眾看事情的觀念已經開始改變,當然這些只能追憶,因為很多事情做下去就永遠無法回頭了,只能讓環境的犧牲是真正有價值的。

這也是為何政府「覺得」已經取得民意,在制度上也合法,但是大家卻有這麼強烈反彈的因素。政府也應該要思考,為何重大政策往往跟實際民意差距那麼大?為了協助政府解決這樣的問題,也多方建議相關公民參政機制,留在一樓的文章中。

最後,總歸你想告訴大家的理念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概念吧?然而這種獨裁威權時代思考,正恰恰在現今民主社會不適用,若無法改變從上到下號令天下的思維,我想事情還是會一再發生。

在審議式民主成為顯學的現在,如果能夠在島小人少的馬祖確確實實的落實,誰在職位其實不是太重要,因為落實自己預算自己審,自己政策自己定時,最終決定的不是政府與官員,政府僅是「遵循民意的執行者」、「公僕」的概念,只要一切為公益的思維入人心,誰當很重要嗎?期待馬祖的未來,是盡量往「烏托邦」般的社會進展。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8-02-02
議員民代只想領錢做好人,有人耙糞何樂不為?坐等看戲
作者: 凱恩司 < > 發表時間: 2018-02-02
根據你的論述,我是否可以理解成以下幾個狀況回復你!
1.蘇先生說『公告不完整,通知不到位,雖然看似一切合法,但這種重大決策用這麼「走過場」的方式卻是完全不合理。』
因為沒通知到你或每個人,所以就是公告不完整,通知不到位,說明會就是過場,白開了!檢討別人是否不到位時,先檢討自己是否真的是真心又認真的關心地方事務!

2.蘇先生說『再者,即便珠螺全村同意,破壞海岸線也能不是只是珠螺一村人的決定,必須馬祖鄉親有共識。』
「共識」這兩個字又是打高空,戴高帽,多少人的共識才是共識!另外就你的論述推論,馬祖的事情也不單只能馬祖人決定,必須要全中華民國人民決定嗎?所以你的論述根本站不住腳,說明會絕對不單只限於珠螺村民,但依實際狀況通常是就近的人會比較關心;另外誰敢惡意破壞海岸線?有時在生態環保和實際需求間只能盡量取得平衡而已

3.蘇先生說『最後,總歸你想告訴大家的理念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概念吧?』
我想你這句話想太多了,我的意思是你沒有任何職務,所以此刻我覺得你流於形式的空談不能要求你什麼,也不能要求你有什麼具體的建議方案提出來!

不想再跟你流於口水爭論,我的回復到此為止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8-02-03
1.如果妳認為「共識」是打高空戴高帽,那請您告訴我為何這麼多民眾一起反對?不就是代表這件事情沒有達成共識嗎?我想這是很明確的事情。

2.您提到「另外誰敢惡意破壞海岸線?有時在生態環保和實際需求間只能盡量取得平衡而已」,話是很漂亮啦!然而實際的破壞政府不是還蠻敢的嗎?拆據點、蓋各種橋,每個都說不得已,每個都說盡量取得平衡,每個都說民眾需求,然而哪些是講真的,哪些條件根本不具足,請放下身段跟民眾聊聊天,甚至也不用開什麼公聽會就可以清楚掌握。

政府掌握了資訊不對等的大權,往往不願公開不想被民眾知道的事情,高層不想花時間下鄉私下跟大家聊聊匯集一下民意,竟然還能指責民眾對公眾事務不夠關心,聽到這裡我也是醉了。

3.具體建議早就提出,也許不符您的意見,不符您的期待,不符您認為應該要有權才能論政的要求,不過還是再寫一次給你。當然這是通則,是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背離民意的狀況,讓更多民眾參與決策,是希望重新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未來政府可以降低錯誤政策的機率。

「1.政府政策的決策目前是處於非常不透明的狀態,許多重大決策沒有上網公告,就算有常常藏在政府網站的N層深處。馬報與馬資網常常也都不見消息,等到民眾得知已經太遲了,長期累積下來,這樣的過程造成政府與民間的信任可說蕩然無存。馬祖得天獨厚有馬資網與馬報兩個既有平台,完全可以利用這兩個高瀏覽率平台,讓建設案、公告公展案、採購案等等大小事能有利用既有馬報與馬資網平台公開,而不是藏在第N層政府網站或是根本連縣府網站都看不到,造成所謂的合法但不合理的狀況。

2.設置公民參與機制,如某些縣市有公民參與會議,透過意見領袖跟與熱心參與公眾議題的不特定民眾的討論,可以讓政策在形成階段就能比較廣泛的匯集民意,較不會造成決策失準的情況產生。」

如果您不是只看馬資網的文章,應該會發現在其它平台已經討論很多有關現況的建議與討論,這就是民眾的集體智慧。如果早先能讓大家一起這樣討論,相信需要破壞環境產生爭議的狀況也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不知道您有沒有想過,馬祖同時這麼多重大工程,為何有些大家意見比較少,有些卻反彈很大,您知道其中的問題嗎?如果不清楚,也許放下身段,主動與民意接觸會頗有心得。
作者: 矮仔喬登 < > 發表時間: 2018-02-03
如果任何的大建設沒人反對,那才是見鬼了!之前枕戈待旦違建,不是也在馬資網及fb上言之鑿鑿說不會拆,縣府有動作了,又是質疑作秀,然後一堆酸民跟進,結果呢?拆了嗎?為何不見說聲道歉。到最後還有一堆人自已為是的認為是自己在監督政府,所以逼得違建一定要拆,功勞還攬在自己身上,可笑至極。拜託這些政客不要老是搞這些花招,自已為是清流,可笑!
作者: 矮仔喬登 < > 發表時間: 2018-02-03
如果任何建設案都要經過民眾的檢驗,只要有人反對就不准蓋,以後蘇縣長應該會很輕鬆,因為任何建設都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就讓家鄉原地踏步,很好!如果未來您參選的政見寫上這一條,我相信會得到廣泛公務員的票,恭喜所有公務員,以後大家可以輕鬆了!就讓蘇縣長來帶領大家吧。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8-02-03
民意就像有限期限的屁,不要太當真,人多決定的事不一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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