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傻大娘
初階會員


來自 : 桃園-平鎮
幫別 : 北竿
下崗 : 2011.12.02
註冊 : 2011-02-06
發表文章 : 98
掌聲鼓勵 : 33
初階會員


來自 : 桃園-平鎮
幫別 : 北竿
下崗 : 2011.12.02
註冊 : 2011-02-06
發表文章 : 98
掌聲鼓勵 : 33
發表時間 : 2011-04-28 00:06:39
FORM: Logged






我比比也這樣說
他說等他返台我們就去公證 你隨時要來就來
我說好阿 退伍就離婚



那放3天假 是扣島休嗎
♥小瓜♥ wrote:
女友也可以申請眷探押~
申請他們可以放3天假~可是不能在外過夜就是了0.0
除非退伍前長官就會比較鬆吧..
我比比叫我一起去登記結婚這樣卷探就可以放了~
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