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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處甄選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及約用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355 主旨:文化處甄選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及約用人員1名。
依據:依據本府114年2月18日府人組字第1140007344號函及「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之經驗者,對文化相關業務有興趣者(請檢附相關資料)。
二、報名時間:自114年3月5日起至114年3月17日下午5時止(上班日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本府文化處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之1號,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林小姐收(電話:0836-22393#106,可採親自、委託或郵寄等方式報名,以郵寄報名者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甄選字樣)。
四、繳驗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五、甄選方式:筆試60%及口試40%,擇優錄取。
六、筆試時間:114年3月20日上午10時假文化處1樓研習教室舉行筆試。
七、口試時間:114年3月20日下午2時假本府文化處會議室(南竿鄉清水村136之1號)舉行。(註:有關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將於本府網站公布訊息,請應考人員應試前自行主動向主辦單位確認。)
八、工作內容:
(一)科員約僱職代1名:
1、辦理藝文推廣科各項相關業務。
2、辦理藝術島、人文出版、藝文扶植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約用人員1名:
1、辦理縣內考古遺址巡查工作。
2、辦理民俗文物館庫房文物典藏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薪俸待遇:
(一)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萬7,572元)。
(二)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支領月薪報酬4萬7,572元整。
十、僱用期間:
(一)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離島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經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二)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
十一、錄取人員:正取2名、備取2名,成績需達70分以上。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9a69f8cb3b222d4ecab75b5f319d8bc.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