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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徵選約用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675 應徵資格:
一.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二.年滿十八歲(民國96年6月20日前出生者)。
三.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四.取得良民證(有效日期一個月內)
五.具備救生證照(必須為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中華 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水 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 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 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運動訓練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 會、台灣運動休閒觀光產業協會、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救生員檢定執行 小組)」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照)。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七.參與過游泳池管理研習訓練者或持有救護技術員證照、水、電專業證照者尤佳。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八.工作內容:
1.負責游泳池室內泳客安全與戒護措施。
2.兼顧游泳池內外清潔、消毒、機械設備維護。
3.配合海洋水域發展計畫實施水上救生相關事宜。
4.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水域教學及水域發展相關業務。
九.繳交證件
1.自我履歷、體檢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救生員證照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十.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7月7日止,請於上班時間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親自、委託送達本府教育 處體健科(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1號)報名。
十一.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工作考 核結果酌予續聘。
十二.薪資待遇: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4萬1,768元。
十三.甄選日期: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不合格者繳文件恕不退還。
十四.甄選方式:
1.證照審核。 2.筆試(公文製作及計畫撰寫)60%。 3.面試40%。
錄取名額: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
連絡方式:教育處曾先生、電話:(0836)22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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