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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處甄選科員約僱職代及約用人員錄取公告 --閱讀人次 : 554 本府文化處甄選科員約僱職務代理及約用人員錄取公告。
依據:本府114年3月5日府文藝字第1140010327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科員職務代理人,正取人員:從缺。
二、「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約用人員,正取人員:余妮蒨。
三、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
四、錄取人員請於114年4月2日前向本府文化處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
五、錄取人員當日報到請攜帶身分證、個人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臺灣銀行或郵局),俾利辦理報到手續。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cc738ecec5a24e76385d35d4085e4a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