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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盯類定存保單 6年期以下恐絕跡 --閱讀人次 : 2127 2016-11-21 02:11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即時報導
金管會規範類定存保單,今(21)日將舉行閉門會議,研議推出四大規範。壽險公司主管表示,在費差損自律規範及今日會議討論的四大規範等措施陸續實施下,短年期壽險保單明年銷售料將雪上加霜,長期恐怕會絕跡。
他表示,今年熱銷的繳費6年期以下的終身還本型壽險,以及增額終身壽險,明年的內部投資報酬率(IRR)會大不如前,壽險公司無法再以報酬率勝過一年期定存利率做為賣點。
受此影響,業者將朝繳費10年以上的商品試水溫,新的終身還本壽險與新的增額終身壽險,明年開始,繳費年期會越來越長,變成以10年期的為主。
保險局今日下午將邀請多家壽險業者討論「健全保險商品結構管理的相關法令修正草案及強化措施」,業者說,保險局希望保單的結構能夠合理化,不要偏向繳費年期短、且儲蓄性質較重的壽險,也就是俗稱的類定存保單。
保險局還要業者討論四項措施。首先,加強簽證精算師與總經理的責任;其次,加強簽核商品的精算人員的責任。
第三,改變獎勵措施的計算方式,目前為繳費6年期以上的保單,就可以100%認列保費;以後變成繳費6年期的保單,保費只能認列60%,7年期的保單,只能計算70%,必須要繳費10年期(含)以上,才可以100%認列保費。
壽險公司主管說,保險局給業者的獎勵措施,內容包括海外投資額度可以多一點,因而受到重視。
第四項規範為,保險局希望,保險資本適足率(RBC)不到300%的壽險公司,商品銷售後依規需定期召開的商品管理小組會議,能夠從目前每半年開一次會,變成每季開一次。
除了增加開會頻率,保險局也指示討論,商品管理小組未來須檢視的東西,能否多一點。例如,資產配置情況,以及商品的假設值與實際值之間,彼此有沒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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