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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扣除額 擬降至20萬 --閱讀人次 : 3303 工商時報2007.08.15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舉行所得稅法十七條修正案公聽會,財政部長何志欽做結論表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將調降,限縮非現金捐贈,除此之外,不會再增加新的扣除額項目,膳養費亦不列入。
據了解,財政部目前最明確的腹案,是將把儲扣由現行的二十七萬元降到二十萬元,希望讓富人多繳稅。
財政部昨天舉行所得稅法十七條修正案公聽會,邀請政大教授曾巨威、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教授孫克難與黃耀輝、台大教授林世銘、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吳中書與會;立委則只有丁守中出席,其餘都派助理出席,會場有點冷清。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首先表示,申報儲扣金額在廿萬元以下的戶數,占所有申報儲扣者的九三.八七%,但扣除金額則占所有申報者的
五八.六%,也就是申報儲扣在廿萬元以上的戶數,占所有申報儲扣者的六.一三%,扣除金額即達四一.四%。
包括曾巨威、林世銘、孫克難等學者都認為,二十七萬元的儲扣是高所得者享受得多,且近十年來的超額儲蓄有五.四六兆元,利率又已比當年的八%低很多,時空背景差很多,實有必要調降。
何志欽做結論表示,根據學者的建議,檢討扣除額有三個標準:一、公平性,是否有錢人受到的影響比較大;二、社會外部性,值得犧牲稅收做獎勵;三、遵從性,稅政的簡化程度。從此三標準看,大學教育錄取率已近百分之百,不值得特別獎勵,但是從少子化的情形來看,有鼓勵必要。財政部估算,如果教扣擴大到「每人」二萬五千元,影響稅收十八億多元,擴大到學齡前則影響二十一億多元,合計近四十億元。
何志欽並強調,將不會增加新的扣除額項目,例如,買書及觀賞消費文化事業,雖有外部性,但有遵從性、高所得消費得多的問題,所以不值得獎勵,並連說四次「我已經被說成沒有文化品味的部長」。至於贍養費部分,亦不列入扣除額。
非現金捐贈完全不符合上述三個標準,是高所得者經常用來規劃租稅的手段,自從九十三年堵起公設地捐贈之後,非現金捐贈的金額已由九十二年最高峰的四一五億元,降到近二年的十八億元。財政部考慮到限制,可能是將現行對政府的捐贈的抵稅額,由目前的無上限降至二○%,或是全部取消,如果全部拿掉,一年節省的稅收有十八億元,可以移做放寬教扣的稅收損失。
財政部將在「總額管制」下,做項目的調整。所謂的總額管制是目前所有的免稅額加扣除額共二兆多元,占全部申報所得額近三兆元的六成左右,財政部不會再放寬總額,但可以做不同項目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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