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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親搭南北客輪票價70元定案 --閱讀人次 : 2825 2007-01-11 馬祖日報
【本報訊】北竿鄉代會昨天召開第八屆第二次臨時會,順利審查通過鄉公所九十六年度第一次預算追加減案,以及修正通過北竿民眾搭乘離島客輪票價補貼暫行自治條例,並追溯至九十六年元月一日實施。這項自治條例最主要是針對設籍北竿的民眾提供每張票五十元的補貼。
為順利進行公所實施的設籍民眾搭乘南北竿離島交通船票價補貼政策,公所提案進行九十六年度第一次預算追加減案,代表會也立即召開本年度第一次的臨時會。昨天會議在老人活動中心二樓舉行,會中順利審查通過公所所提的預算追加減案及票價補貼暫行自治條例,自九十六年元月一日起,凡設籍北竿的民眾,搭乘南北竿客輪,每張票可獲得五十元的補貼,民眾實付票價為七十元。
公所表示,為了便於管制,自即日起民眾搭乘客輪時請帶身分證或相關證明文件,並提早到碼頭至售票處填寫相關資料,元月一日到十日為止,有搭乘南北竿客輪的民眾(需在售票處留有姓名資料者),檢附當時船票可至鄉公所財經課請領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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