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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漁民再次發出怒吼 還我生存空間 --閱讀人次 : 603
【記者馮紹夫報導】北竿漁民再次發出怒吼!大陸漁工無視1000公尺內禁漁法規、破壞馬祖漁民漁具,誇張行徑嚴重影響地區漁民工作生存空間,同時嚴重破壞海洋生態。北竿漁民昨天在馬祖區漁會理事長劉鴻君、議員周瑞國、鄉長陳如嵐等陪同下,向縣長劉增應、議長張永江陳情,要求縣府、海岸巡嚴格執法,還地區漁民公道,維護漁民工作權益。
根據縣府建設局資料,目前馬祖地區雇有陸籍漁工之漁船共有40艘,陸籍漁工約200人。我國《漁業法》中明文規定,雇用陸籍漁工之漁船禁止在距岸1000公尺內作業,但多數陸籍漁工無視法規,依然違法捕魚。
地區漁民指證歷歷表示,陸籍漁工無視法規,仍用刺網在近岸大肆撈捕,甚至囂張的從碼頭前拖著漁網揚長而去,馬祖海洋生態受到嚴重破壞,現在更有大陸漁工直接破壞地區漁民漁網、漁具,造成漁民財產損失,直接影響生計,多次向政府、海巡提出訴求都沒有下文,讓地區漁民情何以堪!
周瑞國表示,一年來北竿漁民針對地區漁業問題共向縣府陳情3次,建請縣府重新檢討漁業政策。周瑞國說,除了中央制定的漁業法規,部分法規也應因地制宜,以符合地區漁民需求為考量,讓漁民有所依循。
劉鴻君強調,對海岸巡長期以來執法感到相當寒心、失望,縣府也應該要加強取締,在有充分證據認定下就該給予處分,以彰顯公道,若情況依舊沒有改善,未來不排除採取更激烈抗議手段。
面對地區漁民發出的怒吼,劉增應表示一切依法辦理,如果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就必須嚴加查辦,要求建設局積極處理,嚴加取締漁船並給予裁罰,會後將和海巡、岸巡討論違規漁船的處罰與違法執行,並召集地區所有陸資漁船、漁工,明確告知法規命令。
會中也針對燈光漁船、章魚籠作業進行討論,夜晚燈火通明的漁船會影響「藍眼淚」觀光發展,章魚籠更是捕殺海中所有大小海洋生物的「生態殺手」。劉增應明確表示,燈光漁船可規範作業距離,如果有需要則全面禁止,章魚籠則是已公告全面禁止,對現有營業許可的漁船則給予輔導或要求轉型,全力維護海洋生態與觀光資源。
新聞資料來源:馬祖日報--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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