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08-12-14 21:02:08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14 21:11:13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14 21:45:2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14 21:48:27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15 05:59:18 FORM: Logged
~喵丹~ wrote: 原來睡過頭的人是妳...
發表時間 : 2008-12-15 06:00:04 FORM: Logged
小孩** wrote: 那妳真的錯過了!!會後悔到受不了唷~ 我見證了.. 真的去了一次後.. 會上癮超級快樂的耶!! 鬧哄哄的感覺真好
發表時間 : 2008-12-15 06:00:46 FORM: Logged
wejan wrote: 哎唷… 桃… 對不起 我忘了帶妳的電話出門了… 不然就可以叫妳起床了~"~下一次的聚會,預估是明年了! 不要再錯過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