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09-01-18 15:29:46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8 15:32:4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8 18:20:5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8 21:59:10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8 23:26:12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9 01:03:17 FORM: Logged
蕃茄大Q wrote: 原來還有這一招!! 哈 我的消費卷 準備拿去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 下個月好去接船嚇嚇我們家小花
發表時間 : 2009-01-19 19:41:30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9 21:14:5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20 08:59:00 FORM: Logged
南竿寶寶 wrote: 我的消費卷= = 被我媽拿走了 誰叫我還是一個未滿20歲的小孩∼∼ 被她領走了啦!!!
發表時間 : 2009-01-23 13:19:01 FORM: Logged
姑嫂丸 wrote: 剛剛領到消費卷 我想應該可以用來買船票去見我的愛人吧!! 來去東引 省了一大筆 大家一起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