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08-12-23 20:22:33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3 20:47:52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3 23:53:12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4 00:03:44 FORM: Logged
~喵丹~ wrote: 如果經濟許可的話~就去吧! 但是如果不是很OK的話~ 可以把錢先留下來~反正以後還是有機會去的^^我是覺得~如果要退房的話要快~ 畢竟你現在退的話還算提早很多天先講~但是...妳確定他說12/31放就真的會讓他12/31放嗎? 軍中是有很多變數滴~ 而且眷探還要配合妳家寶貝的家人的時間...
發表時間 : 2008-12-24 09:32:2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4 10:39:2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4 22:43:0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8-12-25 00:25:44 FORM: Logg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