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09-01-14 11:22:12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4 12:06:07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4 13:05:44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4 13:41:46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4 20:09:0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9-01-15 13:39:02 FORM: Logged
政綜科長 wrote: 我想大家的資訊都有點錯誤,懇親不管是家人或是女朋友來參加,都有三天的假期,差別只在於能否在外過夜,女朋友來雖不能在外過夜,但是還是可以到各島走走,還是希望各位有空能參加十七日的春節懇親會。 謝謝!!
發表時間 : 2009-01-15 13:42:58 FORM: Logged
Sheryl wrote: 這一次島休我應該也不會過去,總覺得他們放假的資訊好混亂唷!!!請問各位水水,過年有確定有五天島休了阿?是依各單位排五天,還是統一一段時間放五天阿~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