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11-04-26 11:21:53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1-04-26 14:46:4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1-04-26 14:48:15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1-04-27 02:48:26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1-04-27 15:29:5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1-04-28 00:06:39 FORM: Logged
♥小瓜♥ wrote: 女友也可以申請眷探押~ 申請他們可以放3天假~可是不能在外過夜就是了0.0 除非退伍前長官就會比較鬆吧.. 我比比叫我一起去登記結婚這樣卷探就可以放了~ 哈哈~
發表時間 : 2011-04-28 05:05:24 FORM: Logged
傻大娘 wrote: 我比比也這樣說 他說等他返台我們就去公證 你隨時要來就來 我說好阿 退伍就離婚 那放3天假 是扣島休嗎 ♥小瓜♥ wrote: 女友也可以申請眷探押~ 申請他們可以放3天假~可是不能在外過夜就是了0.0 除非退伍前長官就會比較鬆吧.. 我比比叫我一起去登記結婚這樣卷探就可以放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