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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復泉利同學馬報投書 --閱讀人次 : 4145 泉利投書指出介壽禮堂的存廢是「公共議題」,假設學校不僅對家長「公聽」,「可以納入昔日馬中校友的想法」,「合議」考慮大禮堂保留,就不會有「思慮不周」校長的「決定」造成「反彈」,並留下「連江縣誌」的遺憾。基於「同學情深」,泉利同學希望這一回的「教訓」,可以做為往後的借鏡與改進。最後,泉利建議把介壽附幼移往當年「連江縣幼稚園」的原址,介壽大禮堂只要做簡單的修繕,這樣就可以兩全其美了!應該可以讓各界都能接受吧!
泉利建議「把介壽附幼移往當年連江縣幼稚園的原址」,認為是具體可行的雙贏之道。為回報「同學深情」,還是整理幾則馬報及馬資網上的文字記錄,聊表謝意,並祝新年快樂。99年2月26日馬報社論:南竿鄉公立幼兒園設在何處?民調解答。內文提到有51.1%的家長認為應設在介壽國中小(附設幼稚園)。同年4月2日在幼托整合第6次籌備小組會議上,本校建議價購介壽1、2、3及5號等8筆學校預定地,面積共計8501.58平方公尺,作為新設幼兒園計畫用地。當時主席(林副縣長)裁示若有需求可編列預算及早購置。同年4月6日馬資網開版者籲請縣長與議會正視「幼托整合」教育用地問題,極力反對本校提出的用地方案,4月12日連江縣教師會也提出教育理想與現實兩全的選址建議,其中就有中正附設幼兒園方案:光武堂、寶血幼稚園。整理到這裡,而你所謂的雙贏,教師會的雙全,也就這樣on line再見雙殺了。「才讓各界都能接受了!?」
泉利也建議「介壽大禮堂只要做簡單的修繕,剩餘的款項作為新的幼稚園擴充設備用途」。此番隔空投藥,真是高手。100年4月27日馬報,縣長蒞校關心老舊校舍改建工程,也建議相關建物可以保留者就無須全部拆除,但一切以安全為最高原則。佩服你的手法與縣長的手術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先說先贏,還是肯定心意十足,可惜新意不夠。適值寒假期間,閒著也是閒著,好同學作到底,再用你的慧眼,懇請幫我再琢磨一下:如何從雙殺的上半場,到下半場時能扳回到三贏…N贏的局面,這回已經借鏡與改進,一定會敬遵「教訓」,「納入昔日馬中校友的想法」,避免有「思慮不周」校長的「決定」造成「反彈」。但你也太客氣了,說成昔日馬中校友,你才是正港的馬中今日校友,但千萬拜託不要再多著墨一下「用五鬼搬運法」,將剩餘的款項作為新的用途,因為有人要去監察院、地檢署檢舉違法亂紀、浪費公帑之過分了,屆時除了留下「連江縣誌」的遺憾,而你在月亮的那一邊,還要千里迢迢到介壽國中小的對門來看我。當然附加價值就是如果想知道龍年運勢,那就試試回家的路吧。現在不是校長說了「著毋庸議」算,就像今天輕鬆寫給你,現在校長只能說說就算了,不必放在心上。
本校老舊校舍係依「教育部校舍耐震評估與補強程序」,經過縣府委託張威建築師作初步評估,98.11.16初評結果IS值在80分以下者,確有耐震疑慮,縣府又請張建輝結構技師再作詳細評估,99.12.22詳評結果報告耐震能力低於標準0.22g;氯離子含量高於0.3 kgf/m3容許值,並考慮大禮堂已達使用年限,最後由國家地震工程中心副研究員林克強博士簽證錄案為危險校舍的嚴謹過程,因此教育部決定以老舊校舍重建工程方式辦理,核定補助經費3000萬元,辦理拆6間建6間校舍工程,而非以「補強方式」增進校舍耐震能力。今年1月17日接獲教育局來電通知:本校申請101年2000萬元、102年2000萬元及103年3000萬元的整建經費亦經教育部核定補助。
想想看全國各縣市政府一再為老舊校舍工程舉行動土典禮,並熱烈頒發「優質校園景觀建築園治獎」時,而本校幼稚園改建工程案,「納入昔日馬中校友的想法」,「卻硬要搞成穿著衣服改衣服」,「縫縫補補又三年」,造成目前仍在最後一哩路上打轉,西方有句俗諺:「假使你不在乎求全,你還可有一些機會達到目的;但如志在求全,就完全沒有機會了。」想想看臺北市推動「校園優質化工程」;桃園縣訂定「老舊學校更新中程計畫」;臺北縣推展「活化校園、特色學校和卓越學校計畫」;南投縣和臺中縣展開「新校園運動」;基隆市推動「創意空間和優質校園」;高雄縣推展「空間美學」等,尤其宜蘭縣早在72∼77年間針對全縣國民中小學校園進行整體規劃,轉型樹立臺灣校園建築的典範。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內心十分不捨介壽的工作團隊及家長會的夥伴們「棚頂做到流汗 棚腳嫌到流涎」,記起美國作家史考特. 費茲傑羅(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在《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文末最後一句話: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讓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縣府所推動的校園整建政策,伊于胡底?」
陳書安敬啟10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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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怎麼不見hydro網友回應?
陳校長抱歉了,借您的地方用一下。
你李先生憑甚麼代表馬祖戰地文化??? 就不能署名李oo,或李oo戰地文化協會一定要用""馬祖""戰地""文化""協會的名義嗎??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97308
按照hydro網友的邏輯,他一定很不高興了!來到馬資網,有人是看文章,有人是看作者。心情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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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文化協會宗旨如下: (一)推動馬祖戰地文化登錄世界文化遺產。 (二)保護、活化戰地文化資產,增加居民就業機會,促進地區文化、經濟發展。
如果我是"馬祖戰地文化協會"理事長,
談論與馬祖有關的事情呢?
我贊成陳校長用個人的名義在學校的會員名下發表署名文章。
有何不對?有何名不正言不順?
我就不理解那位匿名的hydro網友。
對我的同樣做法會有那麼激烈的反應。
套用一下馬港閒人網友的理由:
李仁光乃馬祖戰地文化協會理事長
對外代表協會
用協會名稱發言
談論有關馬祖之事務
名正而言順
原因是我是一介平民?
而且還是大陸來的?
就名不正言不順了?
所以就看不順眼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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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文化協會宗旨如下: (一)推動馬祖戰地文化登錄世界文化遺產。 (二)保護、活化戰地文化資產,增加居民就業機會,促進地區文化、經濟發展。
唉!這下我弄清楚了。
就先回應"馬港閒人"網友好了。
李仁光乃馬祖戰地文化協會理事長
對外代表協會
用協會名稱發表協會聲明或協會公告
均屬名正而言順
但用協會名稱發表博奕看法
則名不正言不順也
博奕言論宜用個人名義發表
不宜用協會名稱發表
"馬港閒人"網友顯然將馬資網當作政府的論壇。
如果我用下列會員名稱註冊,會不會有不宜?
1.馬祖反博弈協會
2.馬祖反賭協會
3.馬祖反賭聯盟協會
.........
應該沒有不宜,即使有人不高興,劉站長大概也不會說你得改名。
馬祖開講不是官方的論壇,你可以用任何沒有被註冊的名稱加入會員,如果李仁光在馬資網被人註冊,我就得摸摸鼻子改名了。
說到名稱,馬港閒人不止一個吧。滿街都是。
您真能代表馬港所有的閒人?
會員名稱不是問題,關鍵是言論。
在這之前本人也曾用此會員名稱發表不是協會公告、聲明的文章,所以無妨,盡管說吧。對嗎 ?能反賭更好。
是這樣嗎?
hydro網友終於說出他所想說的話:不是什麼協會不協會的問題。是贊成或反對博弈的問題,是大陸人不是大陸人的問題。如果說些 反賭的話就ok了。不是說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當然大陸有敗類,馬祖未必沒有敗類。
至於hydro網友氣急敗壞的回應,為了不打擾陳校長,我將考慮另文回應或不屑回應。本篇到此為止。
陳校長不好意思。弄髒了您的地方。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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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文化協會宗旨如下: (一)推動馬祖戰地文化登錄世界文化遺產。 (二)保護、活化戰地文化資產,增加居民就業機會,促進地區文化、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