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報社所引用的「鮀」,不是海蜇皮的本字,「鮀」是另一種魚類,事實上先前幾本馬祖版《連江縣誌》也曾如此誤用過。詳如〈教育部國語辭典〉:
鮀,注音ㄊㄨㄛˊ,硬骨魚綱條鰭亞綱鱸形目鮨科。體紅褐色,有許多黑色眼斑。上下頜無犬齒,後鼻孔為一垂直裂紋,鰓蓋骨有二棘。常居岩礁區海域。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idx=dict.idx&cond=%ECs&pieceLen=50&fld=1&cat=&imgFont=1
海蜇皮,別稱「虫宅 」,如〈教育部國語辭典〉記載:
虫宅 ,注音ㄓㄚˋ,腔腸動物。體形呈傘狀,口懸於腹面正中。體膠質透明,可供食用。亦稱為「海蜇」、「水母」。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idx=dict.idx&cond=^%8F%DA$&pieceLen=50&fld=1&cat=&serial=4&recNo=0&op=&imgFont=1
馬祖方言的海蜇皮「虫宅 」讀音:ㄊㄚˇ,據《福州方言詞典》(福建人民出版社)所載:
【虫宅 】ta213[t’a],水母,海蜇皮。
另一本《福州方言詞典》(江蘇教育出版社)也指出:
【 虫宅 】t ’a,腔腸動物,身體半球形,上面有傘狀部分,下面有八條口腕,口腕下有絲狀器官,生活在海中,可以吃。北京話叫「海蜇」。
另外,同書之中又刊載:
【沰】t ’ou,往下落,降低。例:水沰下了。
【水沰】tsuoi t’ou,退潮。
如果說,是居民退潮時到海灘撿拾貝類海產,莒光鄉公所使用「討沰」一詞較為妥當。
不論如何,使用方言本字務必審慎,與其用錯,不如不用。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