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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媽祖---在馬祖˙˙˙[敘說媽祖]˙˙作者:莊順福 --閱讀人次 : 8937 宋建隆元年(公元九六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酉時,傍晚時分,天色已黑,伸手不見五指。忽然一顆流星從天而降,光華奪目,照得莆田賢良港,山海如火,岩石紫紅,草木清晰可見,百姓無不驚奇,林家更是紅光沖天,鄉人以為失火,趕來救援。擁至林家,發現不但無火,反而異香氤氳,滿屋紅光如炬,王氏正誕下一女。 林氏一家與眾人皆驚異不已。女嬰誕下之後,異香氤氳,經月不散,林氏夫婦知觀音送神女之夢,甚為疼愛,因女嬰滿月不哭,故名為林默!
林默自幼聰明穎慧,膽識過人。五歲即隨父出海巡邏,諳熟水性。八歲入塾讀書,過目成誦,釋文解義。十歲喜靜,誦經禮佛。十三歲得遇「玄通」道士,授以「玄微秘法」。十六歲時,某日,與眾姐妹照妝于井中,忽見一仙人手持一對銅符,自井底冉冉而上。眾姐妹驚駭奔走,獨林默不慌不忙,跪拜仙人。仙人即以手中銅符相贈,並授以仙法。林默得此之後,潛心研習,學得一身法術,靈通變化,自此神通廣大。未卜先知,為人治病,除疫去瘟,驅鬼辟邪,呼風喚雨,解旱止潦,飛馳海上,遊巡島嶼,打救海難,深得百姓愛戴!另記載,十六歲那年時入秋,林父辭官後與兄長二人改行從事打漁,有日父兄出海未返,天氣突變颶風大作,狂濤怒撼。當時媽祖正在屋內織布,預感父兄駕舟在海上必然凶多吉少,時刻都有沈船的危險,頓然伏在織布機上隻目緊閉,一手持梭,一手拉線,腳踏機軸,神色像似乘風破浪。此刻母親王氏在旁見狀,她不應,就拉她手臂,媽祖醒一聲驚叫,手中的梭掉地到翻,傷心含淚哭說:『阿爸救上無恙,阿兄沈海歿矣。』原來媽祖伏在織布機上時已入定出神,腳踏機軸宛如站在舟上,一手拉著父親船頭碇繩,另一手掌著其兄船舵,突為母親拉醒,手中持梭摔地,其兄的船翻沈了。不久林愿從海上回來一路哭啼,王氏不見兒歸,心裡已知遇難,即刻悲昏厥於地,次日巨浪未靜,媽祖奮勇駕舟出海,終於在茫茫大海中找到兄屍撈回安葬。此次救父尋兄的孝悌事蹟,即刻傳遍鄉里。人們稱她是「默娘」、「神姑」、「龍女」。林默娘二十一歲那年,莆田地區大旱。河流乾涸,田地龜裂,連食水也有困難,農民困苦萬分。當時的林默娘,已是無人不曉,能呼風喚雨的神女。全縣父老都說,非神女不能解此災害。莆田縣令無計可施,也知她神通廣大,為解全縣旱災,以救百姓水火,決定求救於默娘。他不惜紓尊降貴,冒著烈火驕陽,趕數十里路,直達賢良港林府,並親自登門,懇誠謙恭,請林默娘為全縣百姓祈雨。她為解全縣百姓苦困,拯民水火,遂答應縣令設壇祈雨。祈雨完畢,神姑告訴縣令壬子時申時普降喜雨。到了壬子時未時,卻依然萬里晴空,烈日如火。大家心中正在猜疑,是否她法力無效,不能求雨。沒想到申時一到,萬里晴空,突然雷從天降,電光閃閃,烏雲驟滾,天空如煮沸了的大鍋,緊接著銀竹如箭,暴雨如傾,水深三尺,旱情驟解,萬民歡呼,皆頌林默娘「靈通神女」。林默娘二十三歲那年,莆田西北方海域有二怪,一叫千里目(精怪),一叫順風耳(水怪),時常出來作祟,興風作浪,傷害漁民。漁民向林默娘求助,林默娘遂扮作漁家,找尋二怪。經過數日之後,才與二怪相遇。二怪見她貌如天仙,即遂追逐之。林默娘施計,調來東海水兵,把二怪團團圍住,鎮住了千里目和順風耳。林默娘收伏二怪,並派遣任左右護法之職,同助林默娘觀天文,察地理,以便打救四方遇難之漁民!
林默娘二十八歲時,時值宋太宗雍熙四年,也即公元九八七年,恰逢夏末秋初之際,林父出海打魚於回程閩江出海口附近,忽然,天雨變色,又恰逢閩江江河氾難直衝海面上之時,林父因而遇上海難侵襲,此時林默娘感應此景,既立即隻身駕船出海救父,並於數日後,雖有尋獲其父,但卻因無情的風雨及劇惡的海象,使父女二人雙雙罹難,玉體就隨著閩江出海的漂流物水流方向漂流到南竿塘馬祖港境內,後經前人祖先查知後,將媽祖葬於現今馬祖港天后宮宮內靈穴石棺中,並興廟供奉媽祖且一直代代相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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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想要指出的重點有幾個:
1.當一篇文章標明作者時,作者應該對自己的文章負責,引用文章並非不可,而是要註明出處來源,亦即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
2.媽祖宗教信仰流傳已久,也參雜許多傳說或稗官野史,但是當一篇文章的標題寫著「敘說媽祖」,內文是紀傳體時,閱覽的人會以為這是有根據的媽祖生平,而不是以傳說的眼光看待,故內容應該以事實為主,傳說的部分可以用:傳說....帶過,以避免誤會。
3.宣揚媽祖在馬祖並非不可,而是應積極提出更有力的證據,如無證據,便應轉向建立形成完整的「故事」體系。如同在義大利,大家都知道羅蜜歐與茱莉葉的故事是小說,卻仍然有個小鎮號稱是故事的發生地,在軟硬體方面搭配完整的故事,讓遊客真心以為這是真的,弄假成真,真假摻雜,遊客也就不會去計較真假,而是對這個地方更有感覺。
4.事實並非大家都這麼認為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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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福要表達的是媽祖28歲後得道處應該要有玉體,
至於28歲之前的表達全世界都差不多,要說特別的也不具實質意義,
再次強調28歲媽祖得道昇天,應該要有玉體[靈穴]處,而非以一塊平台說指[昇天台],
順福說過有機會會慢慢貼出舉證事項.
而以[投海救父]ㄧ說是一直流傳在馬祖,不是嗎?
就只差有人去證明其中的可能性.不是嗎?
若有可能性答案可以舉證,那順福述說媽祖28歲得道後[靈穴]在馬祖是可以接受的.
這就是順福為什麼整篇文章只有28歲時有用紫色字的原因.
林默娘二十八歲時,時值宋太宗雍熙四年,也即公元九八七年,恰逢夏末秋初之際,林父出海打魚於回程閩江出海口附近,忽然,天雨變色,又恰逢閩江江河氾難直衝海面上之時,林父因而遇上海難侵襲,此時林默娘感應此景,既立即隻身駕船出海救父,並於數日後,雖有尋獲其父,但卻因無情的風雨及劇惡的海象,使父女二人雙雙罹難,玉體就隨著閩江出海的漂流物水流方向漂流到南竿塘馬祖港境內,後經前人祖先查知後,將媽祖葬於現今馬祖港天后宮宮內靈穴石棺中,並興廟供奉媽祖且一直代代相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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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文化會這樣興盛!全是靠台灣上百萬信徒發揚光大.
湄州祖廟也認為對媽祖文化如今有如此深遠傳播還是要靠台灣大量信徒的虔誠信仰才有如今局面.
台灣三大媽祖廟-大甲鎮瀾宮 新港奉天宮 北港朝天宮.
南部人也有人說三大香火興盛廟宇是-笨港六興宮 新港奉天宮 北港朝天宮.
還有其它全台各地許許多多間間的大小上萬座媽祖廟.
媽祖有分大媽 二媽 三媽 湄州媽..關渡媽..等不同金身.
大家拜媽祖信仰是後天人們心靈寄託.而不是在乎媽祖故事的真偽.
當然靠信徒捐獻的香火鼎盛媽祖廟當然也發揮社會慈善責任.
台灣廟宇每年上億的信徒捐款和廟宇自己擁有的獨立香客住宿大樓和自家的餐聽和供各地來的信徒所設的休閒設施都很完備.
台灣媽祖廟確實做很多社會正面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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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由大家熱烈的討論,在此替本縣文化局作個宣傳(活動只剩下3天了):
壹、緣起:
媽祖原名林默娘,傳說在宋太宗雍熙四年,其父因事往浙江一帶,船返途中,遇暴風雨傳覆海中,惡耗傳至,默娘痛不欲生,坐舟北上,至父沉溺之處,奮身躍入海中,遍尋父屍,三日後,默娘背負父屍漂至「南竿塘」一沃口,島上居民感其孝行遂厚葬於澳中。媽祖肉體因救父而罹難,孝感動天,其神魂由觀世音菩薩接返天界,惟心念世間苦難者,觀世音授與「靖海領航、救苦救難」之神職。
自此南竿塘漁民出海補魚,每遇大霧迷航,必見到葬默娘處之澳口紅光顯現,漁民只要順著靈光駛去,必能安然返航。若在海上遇緊急危難之時,嘗見默娘提燈撥雲而現曰:「我乃護海神女也,汝等勿慌,隨我而來,必能得救。」漁民果然平安抵港。當地居民感念其聖德庇護,於是在默娘所葬處立廟奉祀。漁民有如子女受到母親的慈佑,因此尊稱為「媽祖」。從此「媽祖」神恩廣被,凡閩海漁民遇險則呼「媽祖保佑」即能化險為夷,林默娘在南竿島飛升,鄉人感其孝行,厚葬立廟祭祀,尊稱之為媽祖。民間為避諱,將“媽祖”改為“馬祖”,作為南竿、北竿、亮島等列島的總名,以示紀念意義。
貳、目的
「媽祖在馬祖」活動是本縣在2007年度文化活動之一,為徵求足以展現媽祖在馬祖與地方文化特質之「形象識別系統」(LOGO),以表現活動之整體形象及宣傳,特舉辦本徵選活動。
參、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肆、 主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
伍、 承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
陸、 參選資格
全球各界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徵選活動
柒、 作品規格
一、 以A4規格為準,黏貼於八開黑色紙板中央,包括:黑白稿。彩色稿及標準字樣。(並請附上 CMYK印刷色票)
二、 請使用Corl draw 或Illustrator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設計完稿作品請附上原始檔案及JPG格式檔案。
三、 隨參賽作品請說明創作理念,列印於A4紙張。
捌、 設計要點
1.表現出馬祖的特色及「馬祖」與「媽祖」的關連性,傳達「媽祖在馬祖」
的印象。
2.創意。
3.符合社會期待。
4.運用方便性。
玖、 受理日期
自民國96年3月12日至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拾、收件地點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5號)
拾壹、 評審方式
由承辦單位聘請各相關機關、團體代表以及美術設計實務界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拾貳、 評審標準
在評分標準配分上(包含;創意、色彩、構思、設計、其他等項復),評審比例交由評審委員討論後決定,結果將於審查後10天內公開發布。
拾參、 獎金
首獎1名:台幣 2萬元整
佳作2名:台幣 5千元整(每名)
拾肆、 其他規定
一、每位參選者參選作品不得超過2件
二、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等,除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外,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首獎作品得獎者應完成至少3樣以上之CI應用(應用之產品由主辦單位指定之)。
四、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應讓與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主辦單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於全球發行的權利。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媽祖在馬祖」活動案
聯 絡 人:馮金木
聯絡電話:0836-22393-104
聯絡傳真:0836-22584
電子郵件:lj3105@ems.matsu.gov.tw
附加Word文件檔及報名表格:matsu-141b078cabfd0237c7d33bd81c4bc6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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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屬馬祖半個文史工作者,閱讀相關資料不少,據了解,媽祖十六歲夢見父兄在海上遇難,父親得救,兄長死亡,果然靈驗,二十八歲於湄州島升天。以上是最普遍的傳說記載。至於林默娘二十八歲出海救父,負父屍飄至南竿塘,下葬於現今的馬祖村,後來屍身運回大陸,衣冠埋於廟內,民眾稱為「靈穴」。此一說法,在民國三十二年的由大海盜張逸舟修廟的碑文中,尚未見到。(碑石目前仍樹立於廟外,建議文化局應將碑文拓下,保存於民俗文物館,再拖延下去,碑石風化更嚴重,文字漸消失)
林默娘負父屍飄流到南竿,始見於民國七十年左右編纂的(馬祖)連江縣志,而編纂者並未指出文獻記載之來源,可見初纂的連江縣志就是傳說的源頭。
其實,就學術的角度而而,不論升天或出海救父,都只是民間傳說,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宗教是玄學,不是科學,無法拿來驗證,也無需驗證。中國的民間信仰,從明、清兩代以後,才添加了很多故事色彩,也就是民間文學的興盛,所造成的結果,因此豐富了民間信仰的內涵。至於媽祖的負父屍飄流南竿,是真是偽,也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至少,馬祖的地名源於媽祖,乃不爭的事實,是學術上經得起驗證的「科學」,而非「玄學」,這樣就很具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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