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樂活多功能體育館一樓店面出租案公告 --閱讀人次 : 812 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一樓店面出租案公告
主旨: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一樓店面出租案
依據:國產法第28條但書、「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及《 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並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租資訊:
(一)標的名稱: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一樓店面出租案
(二)標的門牌: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353-5號
(三)土地地號: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段1146-0000號等8筆
(四)建物面積:151.5平方公尺
(五)每月標租金最低價格:新臺幣5萬6,510元整
二、投標資格: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或行號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公司、行號曾在本府得標不訂約承攬者,或曾於本府承攬但停業者、或受本府停止投標權之處分者,均不得參與投標。
5.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情事。
三、租賃期間:依決標翌日起算30日之翌日為契約開始日至120年12月31日止。本契約期滿如受託廠商營業,未違反合約規定,且經機關評定優良之情形下,得後續擴充1次3年,惟受託廠商應於營運期滿前6個月,向機關提出續約之書面要求(附後續營運計畫書),並得以換文的方式辦理;雙方亦得針對契約內容作必要的檢討及修訂後,辦理議價(議定其他內容)事宜,受託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續約,機關得另行招標。
四、租金繳納方式:
1.廠商每月應繳之權利金,於收到機關開具之「國庫專用存款收款書」後,應於機關指定之各繳款期限內逕向機關指定之行庫繳交,並將已繳款通知書通知機關,以繳款書所蓋戳記日期為準。
2.房屋使用費:廠商於每一季(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一次繳納三個月,契約期限內如因本府調整房屋使用費時,該使用費應同時調整之。其已預繳使用費者自調整生效日起之使用費差額,得併下期收費時結算。
五、投標方式:將送件資料於截止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7日下午17時止)以郵遞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亦不得因假日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或專人寄(送)達本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教育處收發),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標書類:投標人請於公告日起,自本機關連江縣政府網站、馬祖日報下載使用。
七、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標租底價、押標金金額及位置等事項,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契約。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張貼本縣馬祖日報等相關網站公告為準。
九、詳情請洽連江縣政府教育處林先生(0836-22508)。
十、招標文件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matsu.edu.tw/),詳細事項請自行下載參閱。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