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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鄉公所獎勵汰換瓦斯桶或領取滅火器 --閱讀人次 : 1265 南竿鄉民代表會第十一屆及第十二屆代表提案通過,建請公所購置滅火器或鼓勵居民汰換舊型瓦斯桶,以強化民眾居家消防安全、保障鄉親生命財產。南竿鄉公所特訂定「連江縣南竿鄉公所獎勵汰換瓦斯桶或領取滅火器作業要點」並於11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竿鄉公所獎勵汰換瓦斯桶或領取滅火器,以戶為單位,戶長可選擇獎勵汰換瓦斯桶或領取強化液滅火器(二者僅能擇一),實施時間至114年6月30日止。
選擇新購或汰換舊型瓦斯桶之家戶,每桶獎勵新臺幣1,000整,以2桶為限(上限2,000元),由戶長代表請領,請戶長攜帶身分證、存摺封面影本、租用複合材料瓦斯桶保證金收據影本,到公所申請獎勵。
無新購或汰換舊型瓦斯桶需求之家戶,可選擇至領取強化液型滅火器1支(免費,由戶長代表),強化液型滅火器市價約2,000元,領取時間:上班時間於公所民政課領取,現貨供應20支,若滅火器已領完畢,則鄉親可到公所登記(候補滅火器),公所於7月份開始採購,預計於中秋節前請各村村長協助發放。
獎勵汰換瓦斯桶或領取滅火器,領取資格為113年12月31日前設籍本鄉各家戶,由各戶長代表領取,請戶長攜帶身分證以利相關作業,非戶長請領請持委託書辦理。
有相關問題請洽:南竿鄉公所民政課陳小姐(0836-22757轉22)

租用複合材料瓦斯桶保證金收據(樣本)
領據下載:請點此下載
委託書下載:請點此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