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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閱讀人次 : 482 農業部為照顧弱勢農、漁民,鼓勵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減輕其負擔子女就學之經濟壓力,設有獎助學金的機制,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獎勵金申請期限為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
1. 註明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2. 前一學期操(德)行成績單正本。
3. 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4. 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與學生同戶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祖父母與學生父母不同戶者,應另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5. 申請人之存摺影本。
6. 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應另檢附申請人再婚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學生未滿18歲者,申請人應另檢附載有取得該學生監護權之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7. 父母離異或死亡者,應另檢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請洽連江縣農會0836-25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