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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召募觀護志工 --閱讀人次 : 21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96年連檢茂文字第0960000191號
主旨:公告招募觀護志工。
依據:觀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公告事項:
一、觀護志工資格:熱心公益活動,具有輔導經驗之教師及社會人士。
二、觀護志工職務:無給職,依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指導從事成年保護管
束、法治教育宣導、預防犯罪活動或緩起訴處分處遇事項等業務。
三、應徵辦法:請上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下載報名表,採通訊報名,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觀護志工,依報名表載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聯
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目前職務及簡要經歷。
四、徵求人數:暫定10人。
五、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止。
六、機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聯絡電話:22823轉110,本署
陳書記官盛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