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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甄選財經課技士約僱職代1名 --閱讀人次 : 332 為因應業務需要,甄選財經課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一、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具備工程專業及電腦操作能力者佳。
二、工作項目:
工程、招標、採購及零星修繕業務。
都市計畫及綜合業務之推展與執行。
建築管理、 違章建築查報、小型排水設施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11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下午17時止,本所人事室。
四、報名方式:
親送(委託)或郵寄報名。(以郵寄報名者,請預估郵寄時間,並於寄送郵件後,先行電話告知承辦人)。
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4年9月30日下午17時)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本存查)。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文件。
五、甄選時間:
筆試:114年10月2日上午8時45分~9時45分,本所民政課二樓會議室,逾考試開始時間15分鐘未到不得應考。
口試:114年10月2日上午10時,本所秘書室。
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筆試60%(測驗題(提供參考題庫),口試40%,總分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者,擇優錄取,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七、僱用期限:自114年10月17日或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 1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八、薪資待遇:依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8,720元)。
九、本所地址: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人事室電話:0836-55218分機120;欲知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財經課0836-55218分機301王小姐。
附加PDF文件檔: 採購法參考題庫
附加Word文件檔: 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