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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連江縣南竿珠螺游泳池救生人員1名公告 --閱讀人次 : 820 一、應徵資格:
(一)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二)年滿十八歲(民國95年4月15日前出生者)。
(三)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四)取得良民證(有效日期一個月內)。
(五)具備救生證照(必須為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運動訓練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台灣運動休閒觀光產業協會、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救生員檢定執行小組)」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照)。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七)參與過游泳池管理研習訓練者或持有救護技術員證照,水、電專業證照者尤佳。
(八)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二、工作內容:
(一)負責游泳池室內泳客安全與戒護措施。
(二)兼顧游泳池內外清潔、消毒、機械設備維護。
(三)配合海洋水域發展計畫實施水上救生相關事宜。
(四)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水域教學及水域發展相關業務。
三、繳交證件:甄選報名表(如附件)、體檢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救生員證照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四、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親自、委託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1號)報名。
五、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工作考核結果酌予續聘。
六、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4萬1,768元。
七、甄選日期: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不合格者繳文件恕不退還。
八、甄選方式:
(一)證照審核。
(二)筆試(公文製作及計畫撰寫)60%。
(三)面試40%。
九、錄取名額: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
十、連絡方式: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曾先生,電話:(0836)22902分機16。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fc8991abf6dbfe25cc649be608a92bf4.pdf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11d9a163e746f87793b8609b89bdd818.doc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