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感謝雷盟弟及關心我的鄉親,真的,謝謝您們。
為政之道,心存百姓,耐煩而已!地政事務所有沒有積壓「人民申請案件」,有沒有違反行政程序法第51條,既進入司法程序,就靜待司法判決吧 !相信法院是公正的,就本案言,本人充滿信心,該有的事證都交給檢察官了,請不必為本人耽憂。至於地政事務所官員服務的態度,有沒有行政怠惰,經年累月積案是不是事實,公道自在人心,答案已在鄉親的心裡,就不多說了,只希望有者改之,知錯了!良心發現了!能夠加速處理案件,不要讓年長的鄉親造成遺憾,時間是不會等人的,官員應該要拿出道德勇氣面對。
本人發表「怠惰的地政官員」正是想激發地政官員的責任心與榮譽感,很可惜的是地政官員沒有深深檢討,反而來告民眾,讓我不解無奈 ! 政府真的失能了,我們還有期待嗎?到底有沒有在傾聽人民的聲音呀!那一天小蝦米和大鯨魚同時站在法庭上,不知道大人您是什麼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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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