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多雲時晴 溫度:16℃ AQI:49  風向:北 風力:16級 南竿雲高:15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12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精華區 » 雷盟弟

雷盟弟友善列印



張貼者
雷盟弟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5-11-13
發表文章 : 201
掌聲鼓勵 : 1531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5:44:31
FORM: Logged


雷盟弟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雷盟弟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熱心的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 --閱讀人次 : 11423

昨晚得知熱心馬祖土地問題的朱榮忠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真是不可思議,

我想就也算馬祖特產了吧…(官告百姓)…

因為寫了一篇"行政怠惰的地政官員?"哈~哈~哈哈哈~~什麼鬼呀!








  已有 22 位網友鼓勵
舊的說不停,新的記不住.......
古柏 
資深會員 


註冊 : 2014-04-23
發表文章 : 109
掌聲鼓勵 : 444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6:04:29
FORM: Logged


古柏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古柏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就算言論有些過激,基於言論自由是守護民主的原則,都不會被起訴,請放心!熱心的朱榮忠,因為你被告,你會成為馬祖”還我祖先土地運動”的守護神,受到多數民眾的尊敬!!!


  已有 15 位網友鼓勵
kdynasty 
高階會員 


註冊 : 2008-01-09
發表文章 : 68
掌聲鼓勵 : 264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6:42:09
FORM: Logged


kdynasty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kdynasty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選前坊間傳言告了好些人,對縣政,公務員怠惰等可受公評之事發表看法及言論就身陷囹圄。如果選前這個話題發酵的話,不知會不會相差更多 。現今的縣太爺可要引以為戒啊!


  已有 11 位網友鼓勵
成大可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7-10-07
發表文章 : 1069
掌聲鼓勵 : 1805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7:10:38
FORM: Logged


成大可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成大可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雷蒙弟與古柏網友
法律是公正的
別瞎鼓吹別人當烈士了吧
妨害名譽的案子沒啥嚴重
網上罵人痛快 就得付出代價

兩位有膽量 無妨當眾當面痛罵老楊
當然不敢吧
如果您們二位代表公義 那老楊就是混蛋囉?

雷蒙弟畫的漫畫要有證據能證明閣下 所言所畫屬實
否則也是 無得放矢 有意圖毀謗之嫌
您要自律
別起鬨惹火上身吧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矮仔喬登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7-04-27
發表文章 : 230
掌聲鼓勵 : 474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7:27:03
FORM: Logged


矮仔喬登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矮仔喬登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成大可 wrote:
雷蒙弟與古柏網友
法律是公正的
別瞎鼓吹別人當烈士了吧
妨害名譽的案子沒啥嚴重
網上罵人痛快 就得付出代價
兩位有膽量 無妨當眾當面痛罵老楊
當然不敢吧
如果您們二位代表公義 那老楊就是混蛋囉?
雷蒙弟畫的漫畫要有證據能證明閣下 所言所畫屬實
否則也是 無得放矢 有意圖毀謗之嫌
您要自律
別起鬨惹火上身吧

好笑吧
被常常無的放矢又胡言亂語的人說無的放矢
樓上的自己才要自律吧



  已有 9 位網友鼓勵
海狂 
資深會員 

海狂

來自 : 連江
註冊 : 2012-06-24
發表文章 : 1083
掌聲鼓勵 : 3333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8:37:06
FORM: Logged


海狂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海狂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老楊早就被罵得體無完膚、都不敢在馬資網上回文了,卻還是有人選擇把頭埋進土裡

看來在「成大可」的世界裡,楊雞依然是那個萬民敬仰的馬祖救星啊~



  已有 6 位網友鼓勵
雷盟弟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5-11-13
發表文章 : 201
掌聲鼓勵 : 1531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8:42:06
FORM: Logged


雷盟弟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雷盟弟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已有 18 位網友鼓勵
舊的說不停,新的記不住.......
成大可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7-10-07
發表文章 : 1069
掌聲鼓勵 : 1805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9:01:40
FORM: Logged


成大可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成大可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嘿嘿嘿
畫的有趣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朱梅 
中階會員 


註冊 : 2013-01-10
發表文章 : 23
掌聲鼓勵 : 152

發表時間 : 2014-12-26 19:54:31
FORM: Logged


朱梅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朱梅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若事實俱在,有事實依據便沒有毀謗之嫌!


  已有 7 位網友鼓勵
怨天尤人 
高階會員 


註冊 : 2008-12-25
發表文章 : 56
掌聲鼓勵 : 233

發表時間 : 2014-12-27 08:59:46
FORM: Logged


怨天尤人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怨天尤人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網路發言如有過當,超出必要程度也會有刑、民事責任。故意或過失對人實施誹謗,名譽有無損害,是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均可構成。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也不可逾必要之程度,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名譽者,被害人雖無財產損失,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網路發言千萬小心,最好對事不對人到了法院或地檢署發言者有舉證責任,舉證非常不容易,如敗訴除有民、刑事責任還有回復當事人名譽責任。

之前有多位網友對醫院、文化局不實指控均敗訴,所以敗訴機會很大,再加上刑事、民事一審及二審,至少一年半才會定案,時間及交通費都很可觀。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3頁) 前往頁面: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