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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務實關注馬祖 --閱讀人次 : 1256 賴總統於行政院長任內,「核定」馬祖大橋可行性評估,於進行大橋綜合規劃期間,筆者曾數次以馬祖子弟身分,當面向賴總統表達感謝之意,獲得賴總統欣然認可。當賴總統成為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筆者亦曾當面向賴總統表達「假如國民黨推舉侯友宜市長參選總統,賴總統一定會當選」,賴總統對筆者的「鐵口直斷」,也以微笑點頭回應,如今成真。
事實上,賴總統為了馬祖大橋可行性評估,曾親自前往「現址勘察」,且說:「只要可行,錢不是問題」,較前幾任行政院長對馬祖大橋的作為,相對的「務實」。
賴總統於113年雙十國慶,以「團結台灣,共圓夢想」為題發表演說,強調「更要加強離島地區的基礎建設,提升生活品質和觀光能量」,由此可見,賴總統對離島的「務實」暸解。
就離島中馬祖而言,四十餘年只有戰地的槍砲聲,沒有基礎建設的機械聲,顯示出經建的落後;後遺症的馬祖,如今,山上生產不出糧食,出海捕不到魚貨;島際交通須乘風破浪,且夜間不相往來;空中交通效率其差無比,來去不由己而須碰運氣,來不易回更難而常被關島。
馬祖有36個島嶼組成,具有海中島與島中海之秀麗景色,美不勝收,但美中不足的,是沒有橋樑相連接,致使人民的生活品質大受影響。馬祖更具有舉世無雙的媽祖肉身靈穴,擁有獨特的「聖地」觀光能量,惟因缺乏南北岸島際交通基礎建設,以及縱然有南竿和北竿兩座小機場,致使載客量有限,均無法發揮聖地觀光能量。
據上實況,馬祖需要賴總統在雙十國慶演說之務實主張,要加強南北竿跨海大橋(馬祖大橋)之基礎建設,其實,該大橋綜合規劃已經完成並由交通部呈報行政院核定中。
眾所皆知,金門大橋是由國民黨籍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核定興建,但願馬祖大橋能由民進黨籍賴清德總統執政時核定興建,況且其早已核定可行性評估,亟盼賴總統和馬祖人民「共圓馬祖大橋夢」,俾能實現提升生活品質和觀光能量。
中華馬祖同鄉會理事長 林金官 113 10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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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職權包含處理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釋、地方自治保障、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目前15名大法官中,有7名大法官的8年任期將於10月底卸任,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炯燉,以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和黃昭元等大法官,新任大法官則須歷經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使得任命。
現行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判決,需大法官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經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如若進行言詞辯論,也需有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此外,如憲法法庭要作成暫時處分,也需要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總額二分之一同意。無論是判決或裁定,現行規定的人數皆是以「現有總額」為依據。以判決為例,目前任期內的8名大法官只要有6位參與評議,且4位同意,就能為判決宣告,不受缺額影響。
台灣憲法法庭為何要求死刑一致決?能根除「恣意」問題嗎?
而翁曉玲提出的修法版本,欲將法律中關於大法官「現有總額」之規定,解釋為「法定總額」,亦即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將總額人數固定在15人。
此外,翁曉玲又再提案提案將憲訴法中的憲法法庭判決門檻由現行的「現有總額二分之一同意」,提高為「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同意」,並已於10月18日逕付二讀。
如提案最終三讀通過,未來憲法法庭要進行言詞辯論,必須達10名大法官參與,而作出判決需有至少8名同意。換言之,若現有總額少於10名大法官的話,憲法法庭將無法進行釋憲職權。
然而,立法院至今尚未完成新任大法官大法官人事審查。據翁曉玲提案版本,現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審查前,將無法進行任何言詞辯論、判決或作出暫時處分。
在司委會審查前,翁曉玲20日就在臉書指出,從民進黨及司法院的反應,她知道修法提案是正確的,「此無疑打破民進黨控制憲法法庭的如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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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差院會三讀的最後臨門一腳,未來須達法定總額2/3才達到釋憲門檻,就可以讓以後連憲法法庭大法官釋憲的機會都沒有。國民黨翁曉玲立委真的是中正民進黨要害。
加上朝野大亂鬥,
總預算被杯葛
賴清德頭殼抱著燒
根本沒心思關心馬祖
修改國旗國號,要立院3/4同意及公民投票高門檻,根本是不可能。因此,改國旗國號是假議題。政治人物都是喊爽的,大家勿人云亦云,要懂著法律及憲法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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