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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缺正義 --閱讀人次 : 1608 義者「為所當為」的擔當,又義者「天下至公」的平等,是感乎天、應乎地、成乎人,意賅天、地、人、物之道,所以正義是一種公平適宜的當為舉措。
殘缺正義係指對時、地、人、物不完整的正義,也就是說,對時間而言是遲來的正義,對地區而言是有差別的正義,對人與物而言是有歧視的正義,所以稱它「殘缺正義」。
咱們馬祖鄉親這十五年來所碰到就是「殘缺正義」,玆就戰地慰助金權益所遭受時、地、人、物的殘缺正義事例說明如下:
一.823自衛隊慰助金方面
1.筆者曾於民國104年11月18日揭露馬祖鄉親鄭依發先生,早在民國97年7月21日向時任縣長陳雪生陳請,比照金門納入榮民發放823民防自衛隊慰助金,但未獲重視。
2.金門縣政府自90年起發放每人每年60,000元,馬祖自102年始發25,000元,因而每年損失35,000元。
馬祖比金門遲了12年發放,致使有些曾是民防自衛隊員的許多老先生和老太太已仙逝了,未能享受應有的正義權益,該向誰追討?那些健在的民防自衛隊員,顯然少領數年,又該向誰追償?這樣的正義不就是殘缺正義嗎?
二. 戰地軍管慰助金方面
1. 筆者數次告知陳雪生委員,民國96年時任縣長期間,金門自96年起領有「歷經軍管時期65歲以上老人慰助金」每月3,000元,即每人每年36,000元,馬祖至今未發放,但其充耳不聞,漠不關心。
2. 馬祖雖有65歲以上老人生活補助金,但金門戰地軍管慰助金若僅具戶籍在金門、人不在金門,也能領,且不排富,根本不像馬祖生活補助金七折八扣的。
金門八年之前就已經發了,對戶籍在馬祖而人住台灣的眾多鄉親,以及被排富的馬祖籍公教人員,累計8年損失288,000元,又該向誰追償?這樣的正義不就是殘缺正義嗎?
例如,馬祖村的侯仁祥先生,是筆者的小學,初中同班同學,他知道筆者回鄉參選立委,必然忖度當選立委「門都沒有」;筆者自己清楚為何而來,同時又怕老同學受傷害,所以不便到他家裡拜訪。
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侯仁祥同學,站在街角大約聊了二十分鐘,他才知道自己退休公務員比金門每月少了3,000元慰助金,即一年36,000元。
說實在話,他也是65歲以上老人,長年居住在馬祖,領不到老人生活補助金,又領不到戰地軍管慰助金,「兩頭落空」啊!身為馬祖退休公務員比起金門真的矮一截,試想這樣有公義嗎?有尊嚴嗎?
筆者之所以投入立委選舉就是要直接面告鄉親所遭受的「殘缺正義」,事實上很多鄉親都不知道自己權益受損,更不瞭解筆者為捍衛馬祖鄉親的正義與權益在奔走,當然,這種蠢事只有傻小子的我才做吧!
很慶幸的,陳雪生委員在去(104)年的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終於公開宣誓,承諾為馬祖鄉親爭取該等戰地慰助金;但筆者呼籲切莫是「聊備一格」的少許慰助金,那只是「殘缺正義」,而非正義。
紀布德(林金官) 105 0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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