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放寬長照門檻以及生育補助請領標準 --閱讀人次 : 4271 其實要真的付諸執行,也未嘗不可,只要依照來馬設籍年限逐漸調低支付比例,設籍一年自付50%大同之家費用,以此類推來衡平新住民權益和賦稅公平性兩相都有進退。公托育兒津貼也是依照設籍年限來提領補助,這樣一來新住民、稅賦公平性都兼顧,無論站在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和移民之間權利義務都可以達到。
建議可以考慮,但請不要一廂情願,只站在某些人角度濫開支票,全然不考慮現在執行的地方政府預算平衡。假設版主的提議加以執行,現行一個老人安養費用估算3萬(台灣現行正常安養最低費用平均/外勞月薪資+吃住雜項),連江縣只要有100人申請,那大同之家每個月就要額外支出300萬,以65歲退休到平均餘命85歲(健保估算數字),只少20年,每年360萬,這還只是以100人申請為前提,還沒將其他縣市聽聞而至的邊際效應會有多少算進去。所以這每個月300萬勢必要依照申請者的財力、設籍年限來予以酌量適當補貼,否則會吃垮大同之家的預算甚至排擠其他局處的預算,育兒津貼亦然。回頭再看看設籍在馬祖的各軍公教、社會階層究竟有多少?回推的可能支出又會對現行社福政策增加多少額外支出,可行嗎?所以基於賦稅公平原則新設籍者一定要依照等比例支出補貼,否則會對連江縣府財政預算造成重大影響,如果版主有估算過這樣的可能支出會有多大影響,你的政策推廣就不會這麼天馬行空。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訪客 wrote:
其實要真的付諸執行,也未嘗不可,只要依照來馬設籍年限逐漸調低支付比例,設籍一年自付50%大同之家費用,以此類推來衡平新住民權益和賦稅公平性兩相都有進退。公托育兒津貼也是依照設籍年限來提領補助,這樣一來新住民、稅賦公平性都兼顧,無論站在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和移民之間權利義務都可以達到。
建議可以考慮,但請不要一廂情願,只站在某些人角度濫開支票,全然不考慮現在執行的地方政府預算平衡。假設版主的提議加以執行,現行一個老人安養費用估算3萬(台灣現行正常安養最低費用平均/外勞月薪資+吃住雜項),連江縣只要有100人申請,那大同之家每個月就要額外支出300萬,以65歲退休到平均餘命85歲(健保估算數字),只少20年,每年360萬,這還只是以100人申請為前提,還沒將其他縣市聽聞而至的邊際效應會有多少算進去。所以這每個月300萬勢必要依照申請者的財力、設籍年限來予以酌量適當補貼,否則會吃垮大同之家的預算甚至排擠其他局處的預算,育兒津貼亦然。回頭再看看設籍在馬祖的各軍公教、社會階層究竟有多少?回推的可能支出又會對現行社福政策增加多少額外支出,可行嗎?所以基於賦稅公平原則新設籍者一定要依照等比例支出補貼,否則會對連江縣府財政預算造成重大影響,如果版主有估算過這樣的可能支出會有多大影響,你的政策推廣就不會這麼天馬行空。
這個是我目前看到比較理性的一篇文章
這些政見層面和執行層面所面臨到的問題
剛剛順便查了一下送子鳥網站資料
https://ibaby.mohw.gov.tw/ServiceList/Home?no=22
裡面有各縣市的標準
連江縣的福利大概只有澎湖縣可以相比較了
但澎湖縣的限制條件是兩年
相對的連江縣累積條件是比較嚴苛的
不過上面有網友說
議會已經通過修正了
但是否還沒有公布出來呢?
這個可能要請候選人去查明一番囉~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第2頁 (共2頁)
前往頁面: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