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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登錄再確認-北竿場 --閱讀人次 : 373 為持續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品質之管理,世界各國陸續建立掌握食品業者基本資料之制度。本國之食品業者登錄制度除為食安法之創舉,亦與國際接軌,將成為從事食品業者之門檻:完成登錄取得登錄字號,始得營業。食品業者登錄制度為食安把關的一環,本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法規完成登錄,並確認登錄資料正確無誤,完成登錄之食品業者,應於每年申報並確認其登錄內容屬實,登錄內容如有變更之業者,應於事實發生起30日內變更登錄資料。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第二項,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應於每年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若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暨依同法第48條第2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本局人員分別於下表時間及地點辦理協助地區食品業者確認登錄內容。
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 備註
北竿 :食品業者112/11/24(五)9:00-17:00 北竿鄉代會
北竿 :食品業者112/11/25(六)8:30-16:30 北竿鄉代會
請食品業者準備好以下資料:
一、申請登錄字號時的電子憑證(工商憑證), 請務必先確定憑證PIN碼及憑證是否在使用期限內。
二、工商憑證卡如果逾期請攜帶店家大小章及費用420元辦理新卡。
三、若為「餐飲業或是烘焙業」需攜帶技術士證(如已登錄過則無需再帶)。
四、產品責任險影本(餐飲業者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責任條款)。如有登錄相關問題請電洽:連江縣衛生福利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0836-22095*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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