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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行動領務服務續辦 --閱讀人次 : 470 便民好消息,縣府表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連江縣「行動領務」服務今年續辦,預訂10月3日下午14時至17時及4日上午9時至12時內,在南竿鄉戶政事務所(清水村139號)為大家服務,歡迎有需要的民眾把握機會多加利用,護照申請書請向南竿鄉戶政事務所索取。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行動領務內容包括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換、補發業務。護照規費每本新臺幣1300元。但未滿14歲者、男子年滿14歲之日起至免除兵役義務前,因尚未服役至護照期限縮減者,每本收費新臺幣900元。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額外再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公司收費標準辦理。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申請為免費服務,但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
申請普通護照需繳交申請書1份、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光面白色背景照片1式2張,照片1張黏貼,另1張浮貼於申請書。請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年滿14歲及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
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戶籍謄本正本1份,並附繳完整影本1份。未滿14歲者首次申請護照應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親自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未婚且未滿18歲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除黏貼簽名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外,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年滿16歲之當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之男子及國軍人員、服替代役役男,須繳附相關兵役證明文件。具役男身分申請人須於返國後始得申換護照,未入境者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為申辦。
作業時程方面,申請換、補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10月20日寄發;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10月20日寄發;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10月11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縣府民政處表示,針對鄉親關心的護照辦理服務,目前全國各戶政事務所皆已全面實施「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本縣各鄉戶政事務所同步與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提供受理護照服務。此服務旨在為初次申請護照的本國國民提供便捷之道,鄉親可親自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提交申請資料和照片,由該所收件後,將資料線上送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當繳費完成並且資料經過審核無誤後,領事事務局將於14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護照,並將護照成品寄回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接著將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歡迎鄉親多加利用。對於以上受理護照服務,鄉親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可以電話聯絡:連江縣政府民政處:0836-22381#6120、南竿鄉戶政事務所:0836-25009、北竿鄉戶政事務所:0836-55325、莒光鄉戶政事務所:0836-88020、東引鄉戶政事務所:0836-7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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