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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開幕 --閱讀人次 : 872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供嬰幼兒照顧服務,莒光鄉活化公有低度利用或閒置空間,提供價格合宜,社區化的托育照顧環境,但目前東、西莒加起來只有4個小朋友,衛福局鼓勵莒光家長踴躍參觀及多加利用。(圖: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東、西莒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已於今年3月底、4月初正式啟用,由經驗豐富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營運,縣府將於6月1日舉辦開幕活動,不過園內小朋友希望有更多的同學一起學習成長哦,東、西莒各可收托12位幼童,但目前東、西莒加起來只有4個小朋友,連江縣衛生福利局鼓勵莒光家長踴躍參觀及多加利用。
衛福局表示,藉由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之設置,提供本縣嬰幼兒照顧服務,維護幼兒身心健康;莒光鄉特色在於突破過去大型機構場地空間限制,活化公有低度利用或閒置空間,創設出小規模、在地化、兼具公開透明、近便性、類家庭的微型機構照顧模式,提供價格合宜,社區化的托育照顧環境,平價、近便、優質托育服務,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
衛福局指出,連江縣莒光鄉東、西莒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目前持續招生中,參觀及報名登記地點如下:
東莒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4號(東莒國小內)。
西莒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18號(敬恆幼兒園旁)。
登記資格及應備文件: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之一方設籍連江縣,其收托時以兒童出生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者,並應符合下列登記資格條件之一者為對象:
1、兒童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需檢附相關證明)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兒童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2)特定家庭(弱勢及三胎以上家庭):
A、本局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
B、具有本縣特殊境遇家庭及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C、父母之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須送請托育人員照顧之兒童。
D、家庭有同胞兄弟姐妹三名以上之兒童。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3、以上服務對象條件資格得視相關規定之調整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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