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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地關係人說明會 --閱讀人次 : 790 「土地污染。人人有責???」
為呼籲民眾、公司或工廠經營者,應對於自身所有、使用或管理之土地善盡管理責任,以避免土地因疏於管理而遭致污染,環保局將於08月29日(六)上午9時30分在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 (南竿鄉介壽村156號) 2樓舉辦「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說明會」,特邀請環保署土污基管會長官周仁申科長及許位嘉先生蒞臨講授,針對土地受到污染後續的責任與因應作為等進行說明。本次說明會除介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外,也針對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訂定重點概述,並分享實際案例以提升民眾認知。
本說明會對象為縣內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房屋仲介業者及所有縣民,期望透過法令宣導,避免土地所有人提供土地予他人使用卻導致土地污染,而承受污染改善之責任與龐大費用,唯有民眾更瞭解身為土地關係人之責任及義務,始能提升大眾對預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之觀念,進而減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歡迎前述對象踴躍報名參加。
本說明會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傳真報名,通訊報名者請撥0836-26517~20分機271,傳真報名可如下表格填寫姓名及連絡電話,傳真0836-25387至環保局周小姐收;請於104年08月27日(四)前完成報名,報名參加者贈送精美餐盒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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