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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方法院辦理東引鄉巡迴公認證 --閱讀人次 : 416 一、活動期間:民國109年11月17日下午2時至4時
二、活動地點:連江縣東引鄉
三、辦理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四、活動內容:
巡迴公認證:
由聲請人提出公(認)證所需之相關資料,並填具請求書,於現場提出聲請,由本院公證人就聲請內容於當場予以審核,如能於現場完成正本製作者,即於現場做成正本並交付予聲請人;如無法於現場完成者,攜回法院製作正本,待製作完畢後郵寄予聲請人。另,公(認)證之費用於當場收取,回院費用入庫開收據後,再視聲請人之請求,將收據寄還。
五、活動時間及地點:
11月17日(二)14:00-16:00東引鄉公所(鄉代會二樓)。
六、民眾如對於活動所需準備資料不盡瞭解或有其他相關問題,可查詢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書狀參考範例(限程序)--公證部分;或電洽本院公證業務承辦人,電話:(0836)22477分機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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