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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婦出軌抱羅,丈夫積薪焚之】 --閱讀人次 : 914 撰者/陳友民
新繁县令妻子死了,縣令叫來女工製作凶服。女工中有一個妇人,婉丽殊绝,县令喜歡她,並把她留了下來,非常得到縣令的寵爱。過了幾個月,有一天婦人臉色慘白,言語哽咽。縣令覺得奇怪,因而问她,她說:「本夫将要到了,我要離開遠行,所以悲傷。」縣令說:「我在這裡,谁敢對我怎樣?妳只管饮食,不必苦惱。」過了幾天,仍然請求離去,縣令沒辦法留她,婦人留下一個银酒杯作為紀念,並對縣令說:「幸甚相思,以此为念。」縣令贈送十疋罗布。婦人離開後,縣令常常思念她,拿著银杯捨不後離手,每次到公衙,就放在几案上。
另方面,新繁縣有一個县尉,他已罢职回到了家乡,但他的妻子靈柩還停在新繁縣。最近,他從遠地来移靈。投書拜見縣令,縣令對他很優厚。縣尉看见银杯,好幾次私下仔細端詳,直覺得奇怪,只是不曾說出來。後來縣令察覺到,就问縣尉是什麼原因,縣尉說:「這是我亡妻的棺中物,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縣令嘆息很久,就詳細述說了事情的原委,也談到妇人容貌聲音,以及留下銀酒杯和留赠罗布的事情。縣尉聽後愤怒一整天,后來他只好打開棺木,一探究竟。看到妇人抱著罗布而卧,縣尉看後非常憤怒,於是堆積了薪柴,燒掉了妻子的棺材。(出《广异记》)(根據宋‧李昉編《太平廣記‧卷三百三十五》「新繁县令」條)
114.09.27(S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