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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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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3-12-20 07: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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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修改一例:大塔山】(作文病理教室) --閱讀人次 : 391

撰者/陳友民

【診前原稿】 大塔山,海拔2663公尺,位於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1]塔山山系是臺灣原住民鄒族人心目中的聖山,山頂曾有陸軍通信排駐守於此。[2]為阿里山脈中的最高峰,[3]視野極佳,可眺望玉山11群峰與俯瞰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全貌。[4]

【病理診斷】 1. 「大塔山,海拔2663公尺,位於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此句段語法不妥。「海拔2663公尺」和「位於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兩句,固然都是修飾主語「大塔山」的,但在語法上敘述順序,卻有先後的分別。分析而言,應先敘「位於」,再敘「海拔」;否則,在語法上就有違拗之弊病。由於「位於……」句是用來修飾主語「大塔山」,並不是用來修飾「海拔」的,故不宜緊接在「海拔2663公尺」之後,而應移前接在主語「大塔山」之後始妥。職是之故,整個句段宜調整為「大塔山,位於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海拔2663公尺」。

2. 「山頂曾有陸軍通信排駐守於此」,此句與其他各句性質並不相類,故在本語段中是屬於「插敘句」的性質。建議將此句移至文末,或索性整句刪除亦無不可。

3. 「為阿里山脈中的最高峰」,在閱讀時似可理解為「承前省略的判斷句」(省略主詞「大塔山」),但組句方式比較間接,在寫法上並不是很好。有鑑於此,宜將「為阿里山脈中的最高峰」這句話移至「海拔2663公尺」句後,問題即可迎刃而解矣。

4. 句子「可眺望玉山11群峰與俯瞰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全貌」中之「眺望」與「俯瞰」兩詞,是眼睛兩種不同的動作,不宜選用連詞「與」來連接,宜分開兩句敘述,然後兩句間用連詞「並」字連接,才比較妥當且合乎語法。

【診後文稿】 大塔山,位於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海拔2663公尺,是阿里山脈的最高峰。它所在的塔山山系,則是臺灣原住民鄒族人心目中的聖山。大塔山視野開闊,視線良好,可遠眺玉山11群峰,並可俯瞰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全貌。山頂曾有陸軍通信排駐守。
112.12.20(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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