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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亡的隨想 --閱讀人次 : 675 撰者/陳友民
有人說,人的生命有三次死亡;而這三次的死亡,也可視為死亡的三種樣態。這三種形態的死亡,使吾人對生與死的看法會更深入,也會更透徹。
【第一種是生理學觀點的死亡】
當一個人停止呼吸,即俗謂之斷氣,然後接著心臟停止跳動,按傳統一般觀點來說就是死亡。至於現代醫學觀點,則更進一步更精確從腦死來判定死亡,易言之,凡是腦死者,才是真正的死亡。總之,當呼吸、心跳、腦部三者都停止了活動運作,並且是不可逆的過程,此為從生理學觀點宣告死亡。
【第二種是社交關係的死亡】
當親族戚誼、鄉黨同志、師生同事、故舊私淑 …… 一襲黑衣,出席葬禮,然後出殯、土葬或火葬……此為從社交關係上宣告死亡。
【第三種是人類學角度的死亡】
當最後一個記得死者的人,也把死者遺忘,從此之後,這個世界就與死者徹徹底底的結束了,再無任何關係,此為從人類學角度宣告死亡。
以上三種死亡形態,可歸納為兩方面:一為形體上的死亡或物理上的死亡,一為精神上的死亡或心理上的死亡。形體上的死亡,用形象的話來說,人走不只是茶涼而已,而是人死燈滅──如燈火一般熄滅了光與熱。因為茶涼了茶還在,而燈滅後則連形體痕跡都化烏有。死亡猶如射出去的箭,只會向前而不會往後,它是不可逆的,人死復生只能是小說或傳奇上的情節。死亡使人不再發光發熱,從某一個觀點來說,死亡的疆界可說是清清楚楚的。
但精神上的死亡,就比較複雜多了。當道德文章、學術事功、救人濟眾、言論風采、平日行誼 …… 有足資稱述之處,或那怕只有一丁點,只要讓人記得,讓人懷念,從某個角度來看,都可以說他仍活在人們的心中。只有所作所為讓人所不齒,厭惡痛恨,甚至抱有除之而後快的念頭,自然就不會記得這個人的音容笑貌,那麼,這個人就是完完全全、徹徹底底的死亡了。
生命的世界,既有生則必有死。因此,生死並不足畏懼。換言之,生固值得欣喜歡愉,但死也不必憂愁恐懼。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就是我們是否活得安然快適,是否盡了一己之力,有如陽光將光熱普照萬物,有如月亮將銀光傾瀉大地,為社會人群和周圍友朋帶來正面光明的力量。往生後仍有人記得你懷念你,這就是你生命的光輝,也就是你人生的永生!
112 05 05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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