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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開,讓數據說話,才是去汙名化的解藥 --閱讀人次 : 9005 什麼才是讓匿名汙衊停止、讓民眾服氣的作法?今天真正的問題是什麼?是民眾汙衊政府嗎?是在於民眾的長期不信任,而解決民眾不信任的問題,是將大大小小的政策、資訊公開透明,才是對的方向。
身為一個回鄉的馬祖青年,在生活周遭,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是我從小聽到大的話題,我想這也許是網路世界不能說的秘密,但在真實世界裡,哪個官做了什麼事,都是家喻戶曉眾所皆知,那是源於馬祖人大家都是親友,也是因為馬祖人每戶人家幾乎都有公務人員,想不知道也很難。
如果以上政府的腐敗確實存在,是一種馬祖的悲哀,但如果不是這樣,就代表著多數馬祖人有著造謠惡意中傷人的天性,那更是馬祖人的悲哀,前者可以靠制度制衡,但後者牽涉到道德問題,要靠長時間的教育才能處理,所以我相信、也希望問題是出在前者,問題相對較小,而且我並不認同我們馬祖人的民族性是這樣,如果是也要檢討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這兩天看到台北市政府的公共住宅興建工程戰情中心網站,我想也算是資訊公開透明的典範了,不怕民眾檢視,重要資訊一目了然、容易查詢觀看,我想這是馬祖政府可以借鏡的目標,如果政府對於民眾不信任的問題重視的話,我建議通過公開透明的平台與制度越早著手進行越好,民眾的觀感好,對於走向更清廉的政府來說,也有利無害。
為什麼公開透明與數據化如此重要,因為對於官員們的不作為、爛政策、貪汙就少了一層保護,你心中是否也想知道以下的答案?
● 政見的執行度實現了多少百分比?
● 為什麼總是某些廠商成為承包/合作方?
● 為什麼很多資訊公告,卻漏掉或沒看到?
● 政府輔導了哪些產業,在這些產業中投入了多少預算?
● 政府聲稱要重視某某團體,政策上支持了多少百分比?是否最後淪為形式,聽聽民眾意見,但沒有下文?
● 政府輔導地方產業,開了幾門課後,怎麼追蹤成效?
● 為什麼現況跟政府的數據對不起來?
● 很多政策的KPI值是怎麼訂出來的,方向是否正確?實際上又是否變成了重量不重質的美化數字?
● 到底很多大小政策是誰在監督?怎麼很多爛政策、爛規劃似乎沒有公正的第三方來把關?
……等等的問題,你是否也像我一樣,滿臉問號,卻很想知道。
硬要說的話,某些資訊政府也是有給,但資訊與數據都簡略很多,通常看起來有交代,但實際上民眾看到這些資料也毫無用處,不知道細目、不知道用途的分配比例,不知道承包商資訊…,無法做什麼有效的分析判斷,這些資訊的呈現,會讓我覺得政府沒有站在民眾的角度思考,我們真正的疑慮,以及想知道的內容。
另外我也想提醒,數據會說話,也會騙人,統計學是一門學問,篩選錯誤的樣本或取樣分析方式不正確都會誤導民眾,甚至操弄民眾,例如計算民眾平均所得就是如此,如果在統計上不將前後百分之幾的樣本去除,將會得到差異極大的平均數,一個首富的薪資就足以抵掉幾萬人的薪資平均值,假設原本民眾不到3萬的平均月薪,因為沒有將前面極度有錢人的數值去除來算平均數,可能因此飆漲到一般民眾的平均月薪達到10幾萬元的荒謬數字,數字會說話,也會欺騙,拿出漂亮的數據從現實面來說,是政府官員的業績,數字是否反應現實,可能是次要,因為人的本性,美化數字通常更為重要。
以上言論真的希望未來能有一個能被民眾信任的馬祖政府,畢竟誰想一直聽到自己的家鄉是腐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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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晨 wrote:
這兩天看到台北市政府的公共住宅興建工程戰情中心網站,我想也算是資訊公開透明的典範了,不怕民眾檢視,重要資訊一目了然、容易查詢觀看,我想這是馬祖政府可以借鏡的目標,如果政府對於民眾不信任的問題重視的話,我建議通過公開透明的平台與制度越早著手進行越好,民眾的觀感好,對於走向更清廉的政府來說,也有利無害。
連江縣政府官網改版後,雖然部分單元很陽春,沒什麼內容
可是縣府特別為仁愛示範住宅設立專區,製作專屬網站,算是連江縣政府施政資訊透明公開的創舉,希望未來能夠擴大辦理。
https://sites.google.com/view/matzuhousing
這次的官司事件,爆料者曾經前往縣府官網做功課了嗎?固然我也不贊成政府動不動就告民眾,可是民眾在爆料和靠北之前,蒐集資料和明查暗訪,是很有必要的。道聽途說,不經查證就爆料靠北,是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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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是我從小聽到大的話題,我想這也許是網路世界不能說的秘密,但在真實世界裡,哪個官做了什麼事,都是家喻戶曉眾所皆知)
………………
就是衝著你這句話、不是更應該要讓法律來證明到底是長期縣府隱忍這樣的小道耳語抹黑、還是真有其事呢?
法院不定縣府開的,你們耳語,可是有證據嗎?你該去問為什麽你認為眾所皆知卻沒有人去檢舉?
現在縣府願意提告,你知道那也是要付出相對代價的勇氣嗎?!
因為也有可能在法官與檢察官傳喚下,真有人拿出證據了。
但縣府至少願意去承擔,但那些網路散播者、小巷耳語者為什麽不敢面對自己傳播的代價呢?
2。
你要政府在告人前要相對提供數據、卻又自我矛盾說
(我也想提醒,數據會說話,也會騙人,統計學是一門學問)
……那到底怎樣的數據你才滿意認為沒騙人?
你知道在某些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眼中,就算一個清官受不了有心人的抹黑而以死明志,在那些造謠眼中依然可以解讀成是畏罪自殺嗎?!
3。
我知道你是優秀的返鄉青年、你認為馬祖是充滿貪官污吏處,是要改革的地方、那麽我想請問你,所謂的改革除弊是只在網路做沒有證據力的匿名指控嗎?!
只敢嘴砲卻不敢負代價?!
你知道誰誰誰貪瀆,你劉先生為什麽不願去法院告這些官員瀆職?!
如果有人說你家人貪瀆自肥、你家飯店有政商圖利與護航,你家收入恐有涉及不法
……請問你會怎麽做?!
你是自己只先拿出自己家存款簿、明細、資金運用來公佈?
難道不是直接提告、要求抹黑者提出指控的證據嗎?!
如果你也會提告來捍衛清白、為什麽縣府不能提告?!
不然你要縣府這時怎麽做?
告、你認為言論鉗制
不告,就是有問題心虛
我都可以預見、就算法律證明清白了,還是會有人說那是因為都串證與早就言滅證據了的酸話。
但法律至少給出仲裁了。
馬英九面對過於惡意的抹黑,唯一證明清白的方式不是嘴砲、而是交給法律。他也只能交給法律、不然還能怎樣?
4。
這件事、你只將責任全丟給縣府扛、卻徹底放過惡意抹黑者與草率的網路爆料文化。這對縣府是很不公平的、你知道嗎?
那靠北馬祖的附和回應中、有連江調查站的調查官,為什麽你不去砲她既然早就知道這傳聞、為什麽沒有去偵查?!她也是領納稅錢擁有民眾沒有的偵查權的調查官耶!
她有去偵查嗎?!
還是只會附和一則沒證實的指控、徒增大家更多想像空間?!
如果你認為從小聽到大馬祖多貪官污吏醜聞、而且大家都知道、為什麽不去砲調查站在做什麼?!
還是調查站有在調查、但查無證據?那麽查無證據就是等於法律無罪、這是講證據時代、不是嗎?
不然還要怎樣?用傳言就可逼劉增應下台嗎?!
你真的認同這樣沒有證據卻嚴厲的指控爆料嗎?
有天這樣抹黑在你和你家人身上時、先告訴我你會怎麽做?!才來有資格要求縣府怎麽做!
言論自由不能踰越法律
這才是真正民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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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發文版主實在太值得鼓勵,資料收整確實。
但每個人都能做到這程度嗎?
言論自由的保障從來就不是要求每個人所謂的「證明」都要達至這個程度,而是要依據經歷、背景、學歷、學識,去認定發表言論者是否具有相當理由可以相信他知悉的事實是正確的。
政府除了提告沒有別的方式嗎?
主動和民眾說明、澄清,進行資訊公開很難嗎?
民眾就是沒有權利進行調查,也沒有管道,很多得以查證的方式,都不是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達到的功能,因為依照保護規範理論,很多情形都很難認為民眾有這方面的主觀公權力。
更何況所謂「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這個真實從來都不是代表事情的真偽,政府事後被證明未違法,不代表人民就要負刑事責任。
政府施政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試想一個菜市場阿婆質疑政府施政,她是能怎麼依照前面幾位網友嚴格的標準去舉證?難道他就沒有言論自由可言嗎?
如果是依照她的生活經驗、還有各方資訊,而形成她的確信,縱無法進行相關嚴格查證,而使與事實不符,但不代表她的言論就不值得保障。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根本沒有所謂的逾越法律問題,逾越的只有某些人錯誤解釋言論自由保障界限的標準罷了。
針對私人來說,或許標準可以嚴格,但對於公共議題,政府措施,都是必須放寬的,否則資訊弱勢者永遠沒有意見表達的機會,國家永遠可以透過興訟方式打壓言論,扣個「誹謗」帽子,讓寒蟬效應持續下去。
縣政府的政治判斷應該要明確,大舉興訟是解決問題方式,或是以寬容的心,主動澄清民眾誤會?
我想答案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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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市場阿嬤難道沒有言論自由嗎?」
原來你把那些盤據在靠北馬祖的大有為優秀青年都當是市場阿嬤?
當你現在在護航這些人時、你有在他們爆這樣嚴重且肯定句的指控時、可跳出來提醒他們言論自由是不能踰越法律的?!
還是一樣以看好戲心態去任憑這樣沒有證據的指控繼續發酵?!
發酵到縣府硬起來提告時、才來要縣府從寬處理?!
縣府在爆料出來第一天就告嗎?!
是誰不斷挑釁縣府有種就快提告的?!
現在真的告人、還有臉要人家從寬?!
你知道那則則爆料指控都是指向政府違法嗎?!
如果是指縣府無能、或監督不周、那還僅是觀感與評價問題、跟違法無關。但這幾則爆料、全是指縣府嚴重圖利、貪瀆、舞弊的違法肯定句!
縣府能裝死不見嗎?!
你要縣府澄清什麼?面對有心惡意攻擊的人、澄清就有用嗎?剖心來給他們看、都不會被相信吧。
你要劉增應自清什麼?他拿出數據你們還不是會說那是作假!連有人說只要登記者出現各局處人和其親友的名字就是作假的證明這樣可笑與硬栽贓的話都說得出來了、你還要他澄清什麼?!
法院不是劉增應開的、交給司法做公斷有錯嗎?!
長期以來就是縣府沒有硬起來、才會讓有心人習慣炒作發酵、打擊團隊士氣。這樣嚴重與肯定句的指控與挑,挑釁都不提告了、你覺得他如何面對團隊?!如何面對他的支持者?!
為什麼你們只要求劉增應澄清卻不同樣要求爆料的人有擔當在法律保護下勇敢的將他所爆料的證明提供出來?!
難道根本是沒有所譜的發癲話嗎?!
你是鼓勵言論自由可以這樣濫用的嗎?!
言論免責權只有在立法院質詢時、如果想要自以為可以指控不用負法律責任、請先去當立委或拿出真正證據來!
最後我要告訴你、就算是市場阿嬤、如果她同樣做嚴重的抹黑指控、一樣得負法律責任、這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才是法治!
話說回來、市場阿嬤才不會這樣吃飽飯沒事幹去四處胡亂指控什麼、反而會看到自己的乖孫和其他屁孩在亂放炮時會說~
唉呦、乖孫,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講!
少來黑有一肚子人生睿智的市場阿嬤了!
自己愛做不實指控
還要政府不能告只能澄清?
縣府都不用運作了?天天去人仰馬翻去一一澄清時時掛網有心煽動與抹黑的人來隨便指控就好了,是這樣嗎?!
什麼道理與自私心態,
現在反過來,
只准百姓放火,不准州官點燈就是了?
然後再任憑惡意抹黑不斷發酵到等你的孫子來上網說,喔,那些官都是貪瀆爛官,那些爛事我早就聽過了,我以為大家都知道?
不願交給法律來給公斷,要再這樣不斷不斷流傳耳語下去就是了?繼續讓一切不清不白是這樣嗎?
Anonymous wrote:
這篇發文版主實在太值得鼓勵,資料收整確實。
但每個人都能做到這程度嗎?
言論自由的保障從來就不是要求每個人所謂的「證明」都要達至這個程度,而是要依據經歷、背景、學歷、學識,去認定發表言論者是否具有相當理由可以相信他知悉的事實是正確的。
政府除了提告沒有別的方式嗎?
主動和民眾說明、澄清,進行資訊公開很難嗎?
民眾就是沒有權利進行調查,也沒有管道,很多得以查證的方式,都不是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達到的功能,因為依照保護規範理論,很多情形都很難認為民眾有這方面的主觀公權力。
更何況所謂「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這個真實從來都不是代表事情的真偽,政府事後被證明未違法,不代表人民就要負刑事責任。
政府施政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試想一個菜市場阿婆質疑政府施政,她是能怎麼依照前面幾位網友嚴格的標準去舉證?難道他就沒有言論自由可言嗎?
如果是依照她的生活經驗、還有各方資訊,而形成她的確信,縱無法進行相關嚴格查證,而使與事實不符,但不代表她的言論就不值得保障。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根本沒有所謂的逾越法律問題,逾越的只有某些人錯誤解釋言論自由保障界限的標準罷了。
針對私人來說,或許標準可以嚴格,但對於公共議題,政府措施,都是必須放寬的,否則資訊弱勢者永遠沒有意見表達的機會,國家永遠可以透過興訟方式打壓言論,扣個「誹謗」帽子,讓寒蟬效應持續下去。
縣政府的政治判斷應該要明確,大舉興訟是解決問題方式,或是以寬容的心,主動澄清民眾誤會?
我想答案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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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不認同劉先生的解讀
你洋洋灑灑的這篇才是似是而非的未審先判
把不實的爆料抹黑給合理化。
你一開始就認定靠北馬祖的指控不是民眾汙衊政府而是
「是在於民眾的長期不信任」。
不信任不代表就可隨意指控縣府違法。
你又說從小聽到官員負面傳聞,
那麽現在有機會看到官員有擔當為自己的被傳聞而以最高標準,不講五宗五同,選票考量,人情的法律來做仲裁辯護與捍衛時,為什麽你還要扯一堆法治之外的藉口呢?
「而解決民眾不信任的問題,是將大大小小的政策、資訊公開透明,才是對的方向。」
要多公開的資訊呢?標案都是可以上網查到的,
縣府議會期時都有數據,那些想黑縣府的人為什麽自己不用功一點?
想黑縣府還要縣府親自把資料捧上人前?
你有承接與執行政府案子與活動過嗎?
你有把你所經手的案子,活動所有數據都主動上網公佈嗎?
有把你的計畫一一先跟民眾討論嗎?
還是不是也是只有長官和業主與幾個委員,成員就決定了?
有把會議內容與執行進度,預算使用全自動上網公開,以符合你說的「大大小小資訊公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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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啦,沒看過度量這麼小的政府。
就讓法院認證看看,會不會是全中華民國度量最小縣政府?動輒興訟?
雖然很討厭蔡政府,但突然覺得蔡英文真厲害,照片給人塗改,抹黑,變成醜八怪就算了,每天給人當草人插小針。
也不見她用訴訟方式威逼民眾,這才是執政者的雅量吧!
還有全國各縣市的首長,還能每天承受各種言論抨擊,謝謝指教,讓民眾安心大鳴大放,宣洩抒發一下不滿。
縣政府也很倒楣,說不定相關單位本來根本沒事的,早就因查無事證早已結案了,現在礙於某些鼓勵興訟的極少數人,不得不開始約談調卷,真是擾民。
真心懷疑那些鼓勵興訟的是不是敵對陣營反串來的,一直挖坑給縣政府跳,給縣政府和莫名其妙被指控的人拍拍。
公道自在人心,鄉親們雖然可能多數拉板凳看戲,但心裡有把尺的。
未來還想真正體驗大鳴大放的,知道怎麼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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