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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清白在人間~106.10.24的林滿正主委 --閱讀人次 : 5586 要留清白在人間~106.10.24的林滿正主委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0月19日
地點: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曾永權副主席辦公室
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我們在立法院同事多年,這件事情 (立即被曹爾忠打斷)
曹爾忠憤然的說:不要和我套這個交情!
旋即整個辦公室氣氛轉為凝重……
五天後,民國106.10.24這一天,中國國民黨連江縣黨部召開第23屆106年第四季第1次委員會議,此次會議的主題是國民黨連江縣黨部辦理107年縣長選舉提名作業,連江縣選區建議輔選方式是採徵召提名當時尋求連任的縣長劉增應。
弔詭的是,這一次會議的召集人(主持人)林滿正將於次日106.10.25卸任縣黨部主任委員(31日辦理交接),而即將上任的縣黨部主委是曹爾忠,他是中國國民黨建黨123年以來,首次由黨員直接選舉產生的十位地方黨部主委之一。
此事,當時在馬祖政壇引起軒然大波,縣黨部備受爭議的作為,讓林滿正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在馬祖資訊網或其他網路訊息也有諸多批評林滿正之聲。也奇怪的是,面對一些錯誤的報導或留言,林滿正選擇了隱忍。當時他還說:到了沒必要保護曹爾忠的時侯,會向大衆說明。
馬祖地方民眾不免好奇的想問:
(一)一個即將卸任的主委林滿正為什麼敢這麼做?是不是架空了即將上任的曹爾忠?
(二)這麼重要的決議,是誰的決定要召開縣委員會議?
(三)這次會議的重大提案是107年縣長選舉建議提名事宜,它的依據什麼?地方黨部有權可以提名縣市長嗎?
(四)當時馬祖資訊網有報導此次會議「縣黨部假造全體委員無異議支持提名劉增應假象,作法可議」……應即徹查會議與投票記錄。是否有這等情事?
事關縣長提名的重大議題,為什麼採取無異議鼓掌通過的表決方式?
(五) 國民黨107年第一梯次的縣長提名包含馬祖連江縣在內,國民黨中央為什麼這麼急切的要進行?
(六)107年縣市長選舉,國民黨依據黨內什麼法規可以逕行徵召提名嗎?
(七)這次縣長選舉國民黨或地方縣市黨部沒有辦理公告、領表、登記等程序,就逕行徵召提名或建議徵召提名,是否不符合程序正義?
(八)政黨沒有辦理公告、領表、登記等程序,就逕行徵召提名或建議徵召提名,是否不符合黨內民主?
(九)事件後國民黨連江縣黨部的人事變動如何?
(十)從這個事件中林滿正有沒有什麼遺憾?如果可以重來,他會怎麼做?
要回答以上的問題,先要從106年的10月19日說起。
縣長提名屬中央權責,起因於曹爾忠對中央要求期限內召開縣委員會議堅決抗命。
106年10月19日,將卸任的國民黨連江縣黨部主委林滿正和新當選的主委曹爾忠連袂前往中央黨部,在曾永權副主席辦公室進行連江縣選區縣長提名選情專案報告。辦公室中有多位中央提名審查小組的成員,包括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副主席郝龍斌、副秘書長杜建德、組發會主委李哲華,陪同的有組發會選動部主任黃碧雲。
在林滿正主委做完縣長提名選情專案報告後,主持人曾永權請將就任主委的曹爾忠補充說明。曹爾忠表明了他反對逕行提名的作法,要求必須進行公告、領表、登記等作業。針對曹爾忠的堅決要求,黨中央與會人士的解讀,就是曹爾忠不同意中常會所通過的「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特別辦法」。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隨即打圓場表示:我們在立法院同事多年,這件事情 (立即被曹爾忠打斷)
曹爾忠憤然的說:不要和我套這個交情!
旋即整個辦公室氣氛轉為凝重……
副主席郝龍斌也和曹爾忠陳述利害關係,試圖勸說……,但毫無結果。
接續曾永權代表黨中央要求新當選即將就任主委的曹爾忠,必須在11月初完成召開縣委員會議,並提報連江縣縣長選舉提名的建議案。然而曹爾忠斷然拒絕,且眼看反映無效憤然拂袖而去。看著曹爾忠急切的離開,林滿正立即向前禮貌的跟隨曹送到電梯口,留下一群錯愕的中央提名審查小組成員在辦公室。雖然事先林滿正已向中央表示,今天的報告案曹爾忠會有反對意見,沒有想到曹會表現得如此堅決而激烈。真是讓這群中央長官傻眼,地方主委還沒上任就和中央強勢開幹。
待林滿正返回會議室,副主席曾永權等人對曹爾忠抗命拒絕執行中央所要求的在11月初完成召開縣委員會議,已是心裡有數。國民黨縣長選舉第一梯次提名時程中央已先做成決策,而連江縣黨部新、舊任主委交接也早已排定在10月25日,如何解套呢?幾位中央主管的眼光轉向了林滿正,曾永權詢問能不能過三天也就是10月22日召開縣委員會議?林滿正當場表示不行,還需要更多一點時間和縣委員們溝通。商議後副主席曾永權裁示要求林滿正於106.10.24召開連江縣黨部委員會議。
明朝于謙:「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已經整整四年了,滿正未曾忘記,而且國民黨迄今唯一一次由黨員直選產生的曹爾忠主委,再一次於109年立委選舉提名作業中,以自身證明了勇於抗命,堅拒黨中央召開縣委會議的要求。我要的清白就是:滿正不是一個向掌權者奉承巴結的人。有的是臨危受命委曲求全保護部屬。以下全篇的結尾是「黨內民主仍須努力」!
(一)一個即將卸任的主委林滿正為什麼敢這麼做?是不是架空了即將上任的曹爾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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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該事件的相關報導和評論:
1.國民黨連江縣黨部委員會決議:提名劉增應參選縣長--馬祖資訊網 2017-10-24
2.林滿正的臨別姿勢--本站馬祖開講 作者/紀布德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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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一)一個即將卸任的主委林滿正為什麼敢這麼做?是不是架空了即將上任的曹爾忠?
在縣黨部委員會議做出連江縣選區建議輔選方式,是採徵召提名現任縣長劉增應時,在馬祖地區極具影響力的馬祖資訊網立即提出質疑:任期剩下不到24小時的縣黨部主委,適合做重大決策嗎?馬資網指出縣委員之一的李金梅表示,林滿正在看守狀態,不應該做重大決策,以免有架空新主委之嫌。
一個即將卸任的主委林滿正為什麼敢這麼做?事實上如前篇所述,因為曹爾忠抗命加上林滿正臨危受命,才有了106.10.24國民黨連江縣黨部召開縣委員會議討論107年縣長選舉建議徵召提名之事。
何以說林滿正是臨危受命委曲求全保護部屬?
臨危
當時的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代表黨中央要求新當選即將就任主委的曹爾忠必須在11月初完成召開縣委員會議,並提報連江縣縣長選舉提名的建議案。曹爾忠抗命不從後,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危機?
1.新任主委曹爾忠無法扭轉屬中央權責的縣長提名作業時序,地方黨部主委與中央黨部將陷入對立紛爭。
2.前項情形正好做為民進黨攻擊國民黨的材料,107年縣長選舉第一階段提名作業出師未捷國民黨形勢受到重挫。
3.「要你開會你不開」,地方主委抗命,黨中央都沒有辦法時一定要求書記長(游恆毅)必須在原訂的11月初負責辦理召開縣委員會議事宜。
4.前項情形將導致縣黨部培養多年的時任書記長游恆毅,必須在受命辦理卻立即與新任上司曹爾忠意見不合,或是也抗命不辦理會議而遭受中央免職,兩者之中選擇其一。
5.如果在新主委曹爾忠任期內,中央依黨的法規繞過地方黨部主委強勢要求書記長完成縣長選舉地方的提名建議案之後,曹爾忠要不要為維護自己的主張而下台或接受中央免職的處分?這狀況才是震動馬祖政壇,而且這個新任主委才剛剛上任不久。
一年九個月之後的「109年立委選舉提名作業」,證實了林滿正所判斷的危機。
108年7月,連江縣黨部主委曹爾忠無法扭轉屬中央權責的立委選舉提名作業時程與次序,地方黨部主委與中央黨部陷入了對立紛爭。地方黨部主委抗命再次不召開縣委員會議,黨中央繞過地方黨部主委要求書記長劉淑珍負責辦理召開縣委員會議事宜,當時的組發會主委李哲華親自跨海主導會議。108.7.28曹爾忠為維護自己的主張登報辭職,當時蘋果日報以「藍營連江縣立委提名爆茶壼內風波 縣黨部主委聲明請辭」做了報導。而在之前,也是由黨員直選產生的花蓮縣黨部主委鄒永宏,因違反立委提名作業時程遭到黨中央撤職。
願委曲求全保護部屬而忍辱受命
也因為要化解以上的危機,林滿正甘冒爭議與批評願意受命召開縣委員會議。
林滿正當然希望能輕輕鬆鬆的卸任,然後轉往中央黨部組發會組織經營部擔任副主任。依據勞基法的保障在林滿正主委卸任後,國民黨中央必須安排同職等的職務,同時期的十位卸任地方主委都轉任組發會組營部副主任,工作地可以選擇就近居住的縣市以輔導黨務或是改赴中央黨部上班,而林滿正選擇了與妻小分離的後者。
這個會議是不是架空了即將上任的曹爾忠?
就法理來說,召開的是縣黨部委員會議,其決議自然是縣黨部委員會的決議,而不是林滿正主委個人的決定,林滿正只是這個會議的召集人、主持人,不論新、舊任主委理當依中央決策按時召開會議。連江縣黨部該屆(第23屆)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到106.12.31オ結束,而國民黨中央將連江縣等若干縣市列為第一梯次提名的選區,越早完成提名越好,中央預定目標是11月完成提名作業,甚至更早。所以由該屆縣委員所做成的建議案,在時間序上有絕對的正當性。與其說這個會議是不是架空了即將上任的曹爾忠?不如說這個在曹爾忠上任前就召開的會議,保護了曹爾忠不會像花蓮縣黨部鄒永宏主委一樣,因為違反提名作業時程遭到黨中央撤職。
(第3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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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即將卸任的主委當然不宜去主持召開重要的會議!不宜,為什麼還要做?是因為如前篇所說的爾忠抗命滿正臨危受命,背負罵名委曲求全保護部屬周全黨務;兩害相權取其輕。
(接續前篇)
(二)這麼重要的議題,是誰的決定要在106.10.24召開縣委員會議?
(三)這次會議的重大提案是107年縣長選舉建議提名事宜,它的依據什麼?地方黨部有權可以提名縣市長嗎?
如第一篇所述,在曹爾忠抗命後,是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下達的口頭指示要求縣黨部於106.10.24召開委員會議,並立即由中央組織發展委員會106年10月19日106組選字第034號函文,行文要求連江縣黨部。該函主旨:為辦理本黨擬競選連任縣市長之候選人徵召作業,依據「中國國民黨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特別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請貴會提報貴縣縣長選舉建議徵召名單,請查照辦理。而該函的說明並要求於最短時間內召開縣委員會議,在106.10.24縣委員會議中,主持人並向與會人員展示了這個上級要求的公文。
上面提到的107年縣市長選舉提名特別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內容,牽涉到可以逕行徵召提名,將為文另篇敘明。
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縣長選舉的提名權責,地方縣市黨部為建議單位,中央常務委員會為核定單位。所以此次會議連江縣黨部做成的決議只是建議性質。
(四)當時馬祖資訊網有報導此次會議「縣黨部假造全體委員無異議支持提名劉增應假象,作法可議」……應即徹查會議與投票記錄。是否有這等情事?
事關縣長提名的重大議題,為什麼採取無異議鼓掌通過的表決方式?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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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四)當時馬祖資訊網有報導此次會議「縣黨部假造全體委員無異議支持提名劉增應假象,作法可議」……應即徹查會議與投票記錄。是否有這等情事?
事關縣長提名的重大議題,為什麼採取無異議鼓掌通過的表決方式?
「在場與會的全體委員」無異議支持提名劉增應是事實,不能也不會造假。
還原106.10.24縣黨部發布新聞稿中的「縣委員會議,全數無異議通過」這個字眼,明理的人都知道針對縣委員會議的決議其所稱的「全數」,當然是指「在場與會的全體委員」。實體會議沒有人會將不在場開會參與表決的人,列為通過某決議的母數(全數)之內,一定要雞蛋裡挑骨頭做文章,我也只能苦笑。
馬祖資訊網該篇報導的錯誤細節姑且不談,其中所顯示的「議案書面意見」單(如圖),
是做為會前先期溝通使用的。是會前,召開縣委員會議前在先期溝通所收集的這個意見徵詢單,會前經過統計結果,遠超過四分之三表達同意(徵召提名現任縣長劉增應同志)。也就是說,由於在議案表決前出席人員對於提案內容具有絕對多數的支持,會議中主席林滿正提問「在場與會人士」為了團結和諧是否採取無異議鼓掌方式通過?接續現場無人提出異議,並有多人表示贊同,所以表決方式是採取無異議鼓掌通過。
至於馬祖資訊網提到應即徹查投票記錄一事,事實上當日連江縣黨部委員會議中「沒有做投票表決」,當然也就沒有投票單,更不會有投票紀錄,這是所有與會人員都知道的事。連江縣黨部在106.10.24所發出的新聞稿中也提到;「……在表決前的書面意見徵詢中作先期的溝通」。所以,馬祖資訊網是錯把「先期溝通的意見徵詢單」(即議案書面意見單),當作會議現場的投票表決單。馬資網的這篇報導多處錯誤且邏輯不通,發布前也沒有事先徵詢會議主辦單位,馬資網是判斷錯誤還是受人誤導?我就不知道了。
事實上, 這個先期溝通的意見徵詢單在會前若干日,就已經發給因赴台請假不克出席的委員了。這個先期溝通的意見徵詢單沒有強迫要簽署或繳回,能夠被帶回家,恰也足足可以證明不是投票表決單。(如果是投票必經領票程序,監票員不會容許領票後不投票偷偷私藏夾帶。)
(五) 國民黨107年第一梯次的縣長提名包含馬祖連江縣在內,國民黨中央為什麼這麼急切的要進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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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五) 國民黨107年第一梯次的縣長提名包含馬祖連江縣在內,國民黨中央為什麼這麼急切的要進行?
因為政黨競爭。
評論歷史不能抽離歷史背景,同樣的,評論四年前的縣委員會議也要回歸到當時的國內外政治情勢與環境背景。當時國、民兩黨在第一階段的縣市長提名作業進度,到106年10月中國民黨已經落後於民進黨了,在競爭的氣勢上已經先輸了一截。106年國民黨分別歷經了黨主席選舉、中央委員選舉、中常委選舉、縣市黨部主委直選,耗費了將近八、九個月的時間,但是關於最重要的縣長選舉提名作業卻已顯得落後。而民進黨107年縣巿長的第一波提名名單,在106年10月15日以前早已由民進黨選對會開會拍板定案,爭取連任的9個縣巿都在最短期間內「徵召」提名現任者。
在這種背景之下,國民黨急切的想儘速完成第一梯次的提名,鎖定的縣市是尋求連任且選情相對單純的連江、南投、苗栗三縣,其中馬祖連江縣是就是一個指標,劉增應不但是這三個尋求連任的縣市首長中支持度最高的,在天下雜誌縣市施政滿意度排名,2015為全國第2名,2016、2017連續兩年全國第1名,而且直到106.10.24召開縣委員會議當天,仍然沒有其他同黨黨員公開表示要參選。(對比110年的地方選舉來說距今仍有一年多,連江縣縣長已有三位表達參選意願、南竿鄉鄉長至少有兩位表達參選意願。)
在110.10.19連江縣黨部提報黨中央的專案報告中,由調查數據分析顯示,不論未來競爭態勢如何,在各種競爭模式分析中劉增應都具有絕對的勝選優勢。其實劉增應也是這起事件的受害者,因為這一事件受到牽連拖累,讓一些馬祖鄉親誤會且被曹爾忠攻擊或質疑不願意接受檢驗。其實以劉增應106年10月當時的聲望,他個人來說早提名、晚提名都經得起檢驗,可以即早提名、第一梯次就被提名最好,沒有也不強求、不在乎。等於是國民黨運用了劉增應的高支持度,以期儘速完成第一階段的提名。
後來國民黨中常會通過首波提名的縣市,就包含了徵召尋求連任的南投縣長林明溱、苗栗縣長徐耀昌、連江縣長劉增應。如果任由新主委曹爾忠不依照中央設定的時序於11月初召開縣委員會議,不依照「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特別辦法第三條」辦理徵召提名,豈不是亂了套;若各縣市都可以這樣違抗,豈不是讓這個提名特別辦法形同虛設。
(六)107年縣市長選舉,國民黨依據黨內什麼法規?可以逕行徵召提名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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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六)107年縣市長選舉,國民黨依據黨內什麼法規可以逕行徵召提名嗎?
依據106年10月11日中常會通過的「中國國民黨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特別辦法」第三條:本黨縣市長擬競選連任者,得經中央提名審核委員會審議後,報請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定徵召。
所以依此中常會通過的特別辦法,可以不經過一般人所認知的公告、領表、登記等程序。依據這個提名特別辦法第四條, 即使有兩名以上「適當人選」,也是優先協調,經由中央提名協調小組來進行徵詢、評估、協調產生最具勝選機會者,送審核委員審議後,報請中常會核定徵召。也是不辦理公告、領表、登記等程序,除非是協調不成。
民進黨有意連任的執政縣市長也是這樣,不經過黨內初選逕行提名。
而國民黨平日最高權力機構中常會所通過的這個特別辦法,其目的無非是基於全國性的考量、勝選的考量,以彈性靈活的戰略、戰術目標,爭取最多縣市長當選席次。
(七)這次縣長選舉國民黨或地方縣市黨部沒有辦理公告、領表、登記等程序,就逕行徵召提名或建議徵召提名,是否不符合程序正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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