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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心虛,刻意避開行政院 、陳雪生委員核認榮民之監督 --閱讀人次 : 2884 823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核認榮民身分乙案,行政院接獲「馬祖戰地政務時期權益受損自救會」函後,三月2日已去函交由國防部、退輔會兩部會辦理,辦理結果需逕復本會外,並要求副知行政院在案;按法理更應副知本縣陳雪生立法委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接獲行政院交辦函後,先後於3日與7日連續下達兩函回復本會,前函僅副知國防部,刻意避開必須副知行政院與陳雪生委員之監督;有意間隔4天後,再重複函知本人,然後再單獨副知了行政院。詭異的公文內容,僅向行政院說明(又缺陳雪生委員),該會已於「106年3月3日以輔養字第1060017080號函復在案」(詳見該會如下兩公文)。
顯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823與619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核認「榮民身分」乙案,自知於法站不腳,心虛理虧,才刻意在行政文書公文上,動了手腳,以迴避逃避之詞,行政院與陳雪生委員之監督,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該會如此作法,又再度傷害了823與619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尤其不理會馬祖籍陳雪生立法委員,對本案行使中央立法委員之職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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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得由研墨功,打鐵方靠自身硬〉;用詆毀嘲弄詞語,刻意在FB上,公然攻訐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們,為爭取法律公平正義之舉。其居心叵測,更彰顯人格破損、水準低下!
舉凡民主法治國家,無分地域、社會階層、貧富,法律之前,均應一律平等對待,為普世至高之價值;本案16年前,退輔會已核認了823金門民防自衛隊員為榮民,至今仍未賦予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尤甚者,去年初,退輔會復核認了619金門民防自衛隊員為榮民(均32、33年次者),在無人替其發聲下,馬祖民防自衛隊員自然又被它加以擱置。退輔會形成了「只認金門,不辦馬祖」之次級文化,法律確實有裂痕,馬祖人民感到無比的憤懣與忿忿不平!
凡有血有淚的仁人志士,見此差別待遇,皆為當年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們而抱不平;唯獨這位號稱介壽中小學之仁兄,已三番兩次,以幸災樂禍反差言詞,加以打擊,有愧他自己的父母兄姊,堪稱拂逆之子。
本案先前在陳委員於轉型正義條例中,要求明文訂定「823馬祖民防自衛隊員視同退除役官兵」下,已見退輔會態度轉趨放軟,甫定下星期一進行協商,諸位鄉親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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