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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精圖治,改造馬祖,舉世無雙(還地與民篇) --閱讀人次 : 4785 5.究理用法,還地與民:
深感人民與土地的連結是不可分割的情感,也是每位人民
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過去馬祖先民,處於無政府狀態之
際,馬祖土地是以「父傳子,子傳孫」的方式繼承著,尚且
相安無事,並約定成俗,達成代代相傳的土地祖產。
至有了正式政府組織的建制,進而成立了地政事務所,並
設官署依法職司人民的土地總歸戶業務,經由公告、申請登
記、丈量,核發土地所有權狀等程序,促使人民土地納入體
制內管理,依憲法獲得進一步保障人民財產為鵠的。
殊不知,過去穩定的非正式土地使用所有權型態與傳統
繼承方式等,已根深蒂固,深植人心。惟自有地政機關依法
公告登記始起,有鑑於早期馬祖的特殊時空,及人民土地所
有權認知習慣的影響,反因治絲益棼,更造成嚴重的土地問
題與糾紛,衍生出極深的民怨,形成政府手中最燙手的山芋。
楊縣長就任伊始,認知到人民土地問題與民怨所在,既
因土地登記,皆逾法定公告時效,眼睜睜看著祖先留下的土
地,成為「無主土地」,ㄧㄧ無法重新辦理登記。在如此似
已成為一灘死水,一籌莫展的馬祖民地狀態下,經由他不斷
鑽研、探討、徵詢專家等所求得寶貴意見,並加以彙整。旋
即建請行政院跨部會專案會議,決議成適用民國十九年所頒
行之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9條規定─以「視為所有人」之方
式受理所有權登記,為「無主土地」重啟了一扇大門。
又過去政府,每每於開辦土地登記公告之始,似未能盡
可能週知遍及在地與旅外鄉親,無法伸張土地登記程序正義
之失;於是在民政局及地政事務所官員們,一改過去不足措
施並積極執行下,達成了楊縣長任內,首創擴大臺馬兩地同
步受理申請作業任務。
即除四鄉五島設立收件處外,尚與八德及中和兩地政事
務所增設受理窗口。自民國102年起,服務範圍更擴及新北
市轄各地政事務所(計共9所)。又於102年底各與新北市、
桃園縣、台南市、台中市、澎湖縣、金門縣進行「千里地政
e線牽跨域合作」地政業務工作,以減少鄉親台馬間旅途奔
波勞頓,更節省了時間與金錢,真用心的公告傳遞及時到達
各地與便民實惠受理作業,儘量要讓馬祖鄉親知悉此次土地
登記機會,為歷屆縣長之最。
截至民國102年3月31日止,任內受理「無主土地」
申請案計共8040件 ,連同舊案共計達9810件。估計今年
12 月底,四鄉五島土地丈量作業即將完畢,隨即審查發狀
,(據聞最先作業完成之東引鄉,已經有多人領到土地所有
狀)完成了「還地於民」的政見。
楊縣長任內,兌現了「還地於民」的政見,是以「究理
用法,創新踏實,便民實惠」為原則,將近乎一萬件「無主
土地」能順利、簡便方式,達成還地與民之目的。
楊縣長所創建的「視為所有人」土地登記制度與精神,
與前任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原始馬祖土地皆有主,曾被先
前政府以技術性行政操弄或行政缺失或公告不力失去登記
時效等因素下,被迫一律變成了無主土地,致人民無法取回
祖產;楊縣長採斧底抽薪方式,180度翻轉,將此無主土地,
用簡便方式,轉變成原先的有主土地,流露出土地正義的曙
光」,一反ㄧ正,彰顯了楊縣長的睿智與施政愛民的高度。
另土地已依法定程序,所取得土地所有權狀者,以安定
土地法,減少人民土地所有權憂慮的精神原則下,則採擱置
方式處理。誠如薛前省主席承泰教授,於佩綬「2號楊綏生
縣長競選綵帶」典禮上曾說:『我非常敬佩楊縣長,執行馬
祖地區還地於民的工作精神「真愛心、真用心、真專業」..
....』來讚賞楊縣長,溢美之詞可以說句句貼切、不浮誇。
實則係楊縣長對這片鄉土具有綿綿至愛,所醞釀激發出的大
能量,更以行動力用心經營於縣政土地政策上,獲得至高無
上之評價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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