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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持危,揚棄認命,唯賴李代桃僵的土地改革政策! --閱讀人次 : 2736 馬祖土地倘若不把時光推前到38年時狀態,現今任何修訂、因應等補救辦法,也只是頭痛醫頭、治標不治本措施;而歷任馬祖政治人物,誑誕、非誑言,實其所誑也。少陰、太陰、太陽。皆無法根本解決馬祖原私有土地的特殊、複雜因素與情愫。則被國防部、國有財產局、連江縣政府、私人侵佔等擁有土地所有權個案,仍充斥於各鄉村間。到頭來,依舊有層出不窮與治絲益棼的土地被侵奪之現象產生,實無法彰顯馬祖土地返還原有人與繼承人的土地正義。
眾人皆說,國軍等在馬祖擁有土地所有權狀,是無中生有,不符合土地正義。惟歷任馬祖當政者政府,總是護著說「擁有土地所有權,係依法所保障,法律適用及於全國,牽一髮而動全局,萬不可更動」,自然為這些不法侵佔者落實背書,更難脫違背競選諾言卸責之嫌。鮮少為弱勢的馬祖土地原有人與繼承人,挺身而出護衛、大聲疾呼著似有「天地之大」的土地正義,而發出關注聲音;我國根深蒂固的「祖傳土地尚留根」、「斯土斯有財、落葉歸根」的土地安身立命價值觀,皆被隱沒著。眾多鄉親聲聲呼喚著,自己祖傳土地,是先祖傳承命脈的象徵,土地上淌有祖先們的血肉與淚汁,總會有抵死不從之受到支離,怎忍本是曾是掠奪、趁虛而入、虛假者等所侵佔?
馬祖土地正義之揚起,費時60多年,歷經多次地方政府更迭,仍舊無解,民怨沸騰累積到飽和點,現有解決土地問題之法顯然不彰,如不思澈底加以改革,民必揭竿而起反之。治亂持危,揚棄認命,唯賴李代桃僵的土地改革政策。土地改革成功之先例,古今皆有。民國38年國府遷台之初,所推動的台灣地區土地「耕者有其田政策」,獲得空前的成功,亦符合土地正義之良方,實殷鑑不遠。我自治連江縣政府及馬祖選出之立法委員,當據之並加以師法,有責任更有義務主張「將馬祖土地全部歸還馬祖人民」,亦是對馬祖責無旁貸之歷史使命。
土地政策之良窳,關係著自治政權更替之臍帶。子曰:民之於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紀布德兄為本會副會長,有關主張「將馬祖土地全部歸還馬祖人民,溯自民國三十八年八月以前」讜論閎文,為馬祖苦難人民申冤鳴響,擲地有聲,堪稱「馬祖土地正義之第一槍響」。適逢年底五合一選舉,風聞各方人馬競逐激烈。有志於馬祖人民服務者,於申張馬祖土地正義政策落實於競選白皮書上,必有良法美策,與明訂有完成時程表,以符合馬祖土地全部歸還馬祖人民之決心,則選民必全力推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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