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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質詢力使閩東本土語的泉水冒出了高高的水柱 --閱讀人次 : 2679 見到5月14日陳委員雪生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指出教育部所擬「十二年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中,僅閩南、客家、原民及新住民四種語言,隻字未提有關馬祖數十萬鄉親之母語─閩東語文,要求將馬祖鄉親所通用的閩東語文列入新課綱的「本土語言」範疇,使得馬祖的閩東語文能更加獲得教學實踐等,感到十分振奮與敬仰。
憶起過去十多年前到如今,自有90年課綱起,就已經將閩東語文本土語教學被排除於外。查我國憲法及國民教育法明訂有保障各地方國民,必須接受國民教育,並享有ㄧ律平等權利。教育部陸續自訂有90年暫綱、92年、97年課綱等綱要,又民國91年起依國民教育法及課綱規定,而據以制定的「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及民國95年起制定的「國民中小學語言指導員設置要點」等法條內容中,均欠缺明訂我鄉馬祖本土語言─「閩東語文」條文。於落實推行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學、推廣及研究等方面,似乎從未認真考慮到我鄉馬祖地區獨有的閩東話本土語文教學需求。違背了我國憲法及國民教育法中,所揭示各族群享有國民教育一律平等及受教權之精神,令人為之痛心疾首。
其實過去教育部對於偏遠馬祖地區的教育,向來是重視與特別關懷的,慨嘆今非昔比;民國65年前後年間,教育部國民教育司長及人事處長等官員一行,曾來到馬祖即要求到外島的外外島──大坵分校視導(特張貼幾幀已泛黃的彩色照片為證〉,他們不怕舟車勞頓之苦,仍要到大坵島上最艱困、毫無文化刺激大坵分校,給與師生們的精神慰勉及鼓勵。看到照片裡的賓客人數,比學生還多,他們仍執意赴島上視訪,以表達教育部對最前線學校的重視。今教育部「12年國民基本課程綱要總綱」,對馬祖「閩東語文」的歧視,似肇因於「省籍情結」所引來的差別。
今由陳委員雪生以雷霆萬鈞之勢,若網在綱,有條不紊之事理,提出鏗鏘有力之問政,總於獲教育部長蔣偉寧「一引其綱,萬目皆張」的具體回應,不日既可讓閩東語文的泉水冒起了高高的水柱,讓我們拭目以待,以造福學子。謹向陳委員雪生及團隊,致上最高敬意!
教育部官員,由縣長王恕民陪同來到北竿外島──大坵分校視導之一
教育部官員,由縣長王恕民陪同來到北竿外島──大坵分校視導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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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本土語言教學──閩東語文(馬祖話),要求與本土語文──閩南、客家、原民語,應同步明列於「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條文中,方符合現行我國憲法所賦予的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過去到現在,教育部從由90迄至97九年課綱內,僅只有本土語文──閩南、客家、原民三種語言教學條例,閩東語文(馬祖話)根本未納入。我們以為這是教育部另一種歧視、剝奪、違憲的作為,也造成我鄉本土語言──閩東語文(馬祖話)的教學不彰的根源,教育部宜義不容辭的加以補救,以弭平多年的漏失與懈怠。
陳委員雪生基於「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條文中,仍未明列本土語言教學──閩東語文(馬祖話)條例,且六月即將公布,故以「雷霆萬鈞」之勢,把握時間之緊迫性,適時向教育部長提出質詢,終獲得蔣偉寧部長正面的答覆,加以補救,筆者謹向陳委員致崇高敬仰,堪謂問政的典範。
未來學校本土語言教學──閩東語文(馬祖話),既有法源依據,則對學生學習母語ㄧ定是正向的;筆者也部分同意“古柏”網友的意見,母語仍需要家庭的配合,相輔相成。惟學校裡正常教學──國中、國小皆是必修課程,仍是主帥,畢竟學校教育是「社區文化的精神堡壘」,不宜懈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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