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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成立「爭取馬祖人民戰地政務時期權益受損自救會」 --閱讀人次 : 8181 你才講清楚我哪裡任意捏造ㄧ些謊言,事後又不承認?
上上篇已說了,經友人提醒才去馬祖日報論壇看的。你
在那兒指責我,我自然必須也去那邊澄清。
另外,我如果須另開暱稱指責你,也不會取這種極為類
似名稱。還有,如果你不會判斷IP位置可以請教相關
人員。假設你說,可以用跳板啦~跑去別台電腦啊!讓
IP不同,那我都這麼辛苦了!!!幹嘛還要取這麼像
的暱稱啊!?
如果我先前就爬過之前你和別人討論的文章,我絕對不
會回你這篇文,感覺我根本走進鬼打牆了,對了,是你
要我回的,所以我跟上一篇說不再回應應該不算言行不
ㄧ。
還有,我是反對成立自救會,我覺得政府給馬祖的照顧
已經很多了,細節就不討論了。請問還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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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公務員領月退休俸者無論您是贊同或是反對,戰地政務時期權利受損慰問金都領沒份,國家制度如此,沒什麼好爭議。倒是一般民眾在戰地政務時期,確實有許多辛苦的實事,我舉一個例子,我有一個親戚,在民國六十五年,因為欠漁貸被警察用手銬帶走,當時造成我很不良印象,對國民黨警察印象很深刻,當然警察也是奉上級命令執行,那個時期黨國不分,百姓不敢怒更不敢言,因為抓耙仔很多,情治單位隨便給你安個罪名,可能讓你吃不完兜著走,大家都噤若寒蟬,只會私底下談論,至於其他例子不勝枚舉,由此可見,能爭取慰問金有其正當性,只是不知道經費由中央或是地方財政支出而已。
年輕一代不知道父執輩在早期戰地政務時期不為人道辛苦事,有一些事,民風封閉,當時只有自己吃暗虧不敢聲張,當然,戰地政務時期,軍方對馬祖從無到有,也不能全部抹煞其功勞,所以說凡事能用錢補償的事也不算大事,只是要一份遲來的公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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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