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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成立「爭取馬祖人民戰地政務時期權益受損自救會」 --閱讀人次 : 8172 戰地政務(45年至81年)期間馬祖人民喪失了多少自由及權利呢?
戒嚴法第 11 條:
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執行左列事項之權:
一、得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
上述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必要時並得解散之。
二、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
三、對於人民罷市罷工罷課及其他罷業,得禁止及強制其回復原狀。
四、得拆閱郵信電報,必要時並得扣留或沒收之。
五、得檢查出入境內之船舶車輛航空機及其他通信交通工具,必要時得停止其交通,并得遮斷其主要道路及航線。
六、得檢查旅客之認為有嫌疑者。
七、因時機之必要,得檢查私有槍砲彈藥兵器火具及其他危險物品,並得扣留或沒收之。
八、戒嚴地域內,對於建築物船舶及認為情形可疑之住宅,得施行檢查,但不得故意損害。
九、寄居於戒嚴地域內者,必要時得命其退出,並得對其遷入限制或禁止之。
一○、因戒嚴上不得已時,得破壞人民之不動產。但應酌量補償之。
一一、在戒嚴地域內,民間之食糧、物品及資源可供軍用者,得施行檢查或調查登記,必要時并得禁止其運出,其必須徵收者,應給予相當價額。
戰地政務81年11月7日解除後,該回復原狀返還給人民的自由及權利,政府至今又還了多少?
戒嚴法第 12 條:
戒嚴之情況終止或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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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披露約十天來,卻有眾多鄉親從四面八方來電詢問,並要求加入,獲得了熱烈的響應,讓我們倍感欣慰與信心。
接下來是自救會籌備編組的工作即展開,基本上主動加入的鄉親(各同鄉會已大部分願加入),未來陸續加入的鄉親,也列入自救會的籌備骨幹。因為,須靠著這些鄉親,把此權益訊息,務必傳達到每一位父老兄弟姐妹們知悉。
未來自救會的任何行動,都會在各媒體上披載,因為我們是公開的,是希望鄉親能主動加入,能為自己的權益,協助自救會早日達成所訴求的目標。
最近有一位筆名叫「翻車魚」者,死纏著不放,先質疑我們的動機,還加惡意攻訐,意圖不明。但是,那是無用的、愚蠢的,只會引起馬祖人的反感。
故送一句馬祖話給這位「翻車魚」者,去揣摩它的涵義吧!
“馬(ㄇㄚ)馱(ㄉㄜㄛˋ)癡(ㄑㄧ)蠢(ㄘㄨㄥ)漢(ㄏㄢˇ),
犬(ㄎㄣ)吠(ㄅㄨㄟˊ)懶(ㄌㄢ)呆(丌ㄞˇ)儂(ㄌㄜㄣ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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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只表達己意發文一篇,回覆一篇,何以成為死纏著不放?
此論壇名為『馬祖開講』為公開討論區,既發文於公開討論區
又不許不同意見提出,為何不要求站長設定唯讀?
既有不同意見提出,以辯論或討論之精神,您應予以佐證輔以
立論反駁相左觀點才不有失一位提出議題及自救會召集人之格
局。
未料您非但如此反扣我惡意攻訐,意圖不明及死纏著不放大帽
,原文下方回覆即可,本人會加以閱讀,為何連馬祖日報論壇
也發表?此用意何在?
另“馬(ㄇㄚ)馱(ㄉㄜㄛˋ)癡(ㄑㄧ)蠢(ㄘㄨㄥ)漢(ㄏㄢˇ),
犬(ㄎㄣ)吠(ㄅㄨㄟˊ)懶(ㄌㄢ)呆(丌ㄞˇ)儂(ㄌㄜㄣˋ)”
這句您贈與我之俗諺本人欣然收下,並列印後置於本人辦公桌
墊下作為警惕,但這是警世醒人的諺語又或是另有他意您我心
知肚明。
最後,馬祖資訊網-馬祖開講非一言堂,能接受他論才不失風
範,若不喜相左之論,請劉站長設定唯讀,勿使他人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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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朋友提醒,原來有一位『翻譯魚』先生/小姐於馬祖日報論壇發表言論,
此非本人暱稱,在此澄清。
http://www.matsu-news.gov.tw/2010web/news_detail_gallery_101.php?CMD=open&UID=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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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車魚者,你最好看看你的第一篇貼文,前半段還算個是善意的討論者,但第二段開始就180度的大反差了,如:「什麼都要爭,什麼都要吵,」的謾罵語句,不當就自救會主題,提出針貶,竟無的放矢,惡意人身攻訐。故本人提出質疑,立論即在於此。
又及:「怎麼不替祖先爭取明清兩朝的海禁造成的漁業經濟損失啊?」這一句更是荒謬至極;我輩馬祖於民國38年前,民國近代的歷史事務,都已經焦頭爛耳了,至明清海禁期間,島上一個人影也沒有?何來權益受損,大概所有案主才真是「幽靈者」。其時,它根本就是假議題,本該合理懷疑你是故意來亂的;不過本人仍理性得順了你意,請你能義無反顧的出來領銜,帶領馬祖子民於明清海禁時期,造成的漁業經濟損失,爭取應有之尊嚴、正義,這不是尊重你的「邏輯」意念嗎?
殊不知,你的第二篇貼文,劈頭就是質疑我『當別人質疑你的動機跟意圖的時候,卻說:「不然給你帶啊!」這是什麼邏輯?!』等語,這句話即刻讓我想起,戰地政務時代的「白色恐怖」,常是羅織於罪的簡便伎倆,最是深惡痛絕。還有不認同的,是我沒說的,你硬是誣賴我卻說:『「不然給你帶啊!」,還說我沒『邏輯?!』等。由證,你的任意嫁禍於人已成慣性。今不思過,不負責任的反又指控我的不是。且不用真名,以為可容易捏造、加碼謊言的言詞,專是上網來打擊別人的正當性,這不是以理性討論自居的網咖啊。
綜上,所以你不是一位願針對自救會事宜的討論者,而是僅針對我個人的人身惡意攻訐為目的,於是非常無奈的才以這句話,贈送於你,去揣摩它的意涵,並能閉門思過。更能期盼你能尊重憲法所賦予保障人民爭取權益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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