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晴朗 溫度:32℃ AQI:  風向:北 風力:8級 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5

發表時間 : 2012-02-20 00:35:08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南竿大執法 後座未繫安全帶開50餘罰單 --閱讀人次 : 3925

2012-02-20 馬祖日報


 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南竿鄉大執法!18日、19日警方都於各村入口執行取締勤務,抓到就罰,毫不容情,據統計已累計開出罰單50餘張,各遭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南竿鄉大執法!包括18日、19日的白天到晚上,警方都於各村入口執行取締勤務,由於已過宣導期,臨檢時是抓到就罰,毫不容情,據統計已累計開出罰單50餘張,各遭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縣警局表示,因為此強制規定已宣導半年之久,所以執法絕不手軟,呼籲駕駛本人及後座乘客務必繫上安全帶,別跟自己的生命安全及荷包過不去。

 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駕駛及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去年8月1日起分別對一般成人及兒童,有6個月及12個月的宣導期,處罰部分分兩階段實施,一般成人已於今年2月1日起開罰,兒童部分處罰則在8月1日實施。

 長達半年的宣導期已於一月三十一日結束,縣警局之前就多次宣傳會配合1月底的擴大臨檢進行最後一次宣導後,2月1日起全面開罰,籲請民眾駕車上路務必遵守規定,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這兩天週末假日,縣警局特別規劃臨檢勤務,分別在各村入口及山海線主要道路交叉口設站臨檢,還是發現不少民眾有違規情形,或是後座根本就沒有安全帶,警方雖嚴格執行開單,也會苦口婆心勸告駕駛人盡快改善,受檢民眾也是相當配合,並未有抗議或爭執情形出現,畢竟「Ma幫事件」鬧這麼大,民眾想推托說「不知情」,實在是很難令人信服。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5

發表時間 : 2012-02-20 00:35:31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 上路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已於去年8月1日正式實施,今年2月起宣導期過後,已先針對一般成人及自小客車進行開罰,至於計程車部分,如果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可罰乘客新台幣4500元,但只限成年乘客,4到12歲兒童可例外免繫。

 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1日上路,依據規定,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的小型車種類,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

 至於計程車部分,駕駛人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乘客,最高可罰4500元;為有明確依據,公路總局特別製作提供計程車駕駛人黏貼的告知貼紙,凡計程車貼上宣導貼紙,等同已盡告知義務,宣導貼紙已透過相關計程車公(工)會發送,建議計程車張貼在醒目之處,臨檢時即視同已盡到告知之義務。

 警方表示,已要求所屬利用各項勤務活動及社區治安會議、守望相助會報等民眾聚會場合向民眾宣導,另於民眾經常出入場所之附近路口(段),配合交通疏導及執法勤務,分送駕駛人宣導資料,使民眾瞭解正確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之規定,並能主動遵守,讓民眾瞭解在交通行為中個人應肩負責任,養成正確繫安全帶之良好習慣,避免因未繫安全帶而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確實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熊手拍 
中階會員 

熊手拍

註冊 : 2011-11-21
發表文章 : 78
掌聲鼓勵 : 136

發表時間 : 2012-02-20 13:40:29
FORM: Logged


熊手拍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熊手拍  IP位址: Logged

<<這兩天週末假日,縣警局特別規劃臨檢勤務,分別在各村入口及山海線主要道路交叉口設站臨檢,還是發現不少民眾有違規情形,或是後座根本就沒有安全帶,警方雖嚴格執行開單,也會苦口婆心勸告駕駛人盡快改善,受檢民眾也是相當配合,並未有抗議或爭執情形出現,畢竟「Ma幫事件」鬧這麼大,民眾想推托說「不知情」,實在是很難令人信服。>>

「Ma幫事件」鬧這麼大,民眾想推托說「不知情」是不容採信,
但如果「Ma幫事件」讓民眾都「知情」,又怎會有開了50多張罰單?
結論:民眾就算知情,也未必會去做,如牛耕田,一鞭一步,打到己身才知道要走,開了罰單才知要落實。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菜埔澳 
資深會員 


註冊 : 2010-10-29
發表文章 : 215
掌聲鼓勵 : 758

發表時間 : 2012-02-20 16:52:31
FORM: Logged


菜埔澳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菜埔澳  IP位址: Logged

後座不繫安全帶開罰?
馬祖很多人坐前座都不繫安全帶
警方執法要多加油
不要只是三分鐘熱度!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651 
中階會員 

651

註冊 : 2012-02-13
發表文章 : 60
掌聲鼓勵 : 91

發表時間 : 2012-02-20 19:22:20
FORM: Logged


651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651  IP位址: Logged

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明訂「孫穗芬條款」,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違者平面道路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高、快速公路罰3000至6000元。
交通法規對於後座未繫安全帶,2月1日先是取締成人,8月1日才正式取締12歲以上兒童 ,警察攔檢時,是用「目視判定」,還是當場目睹加上錄影存證?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馬港閒人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9-11-19
發表文章 : 134
掌聲鼓勵 : 684

發表時間 : 2012-02-21 11:30:36
FORM: Logged


馬港閒人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馬港閒人  IP位址: Logged

罰後座未繫帶 南竿多台北46倍

2012-02-21 01:15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後座強制繫安全帶,法規上路廿天,全島僅一五四三台自用車的連江縣南竿鄉,卻開出五十餘張罰單,平均每卅台車,就有一台「中標」,相較於台北市一千四百台中,才有一台遭罰,對駕駛人來說,懸殊比擬「天堂與地獄」。

 根據連江縣警察局統計,後座強制繫安全帶新制上路後,至十九日止,南竿鄉開出約五十張罰單,雖然數字不多,但換算下來,等於平均每卅台車,就有一台因此被開單,荷包頓時「失血」一千五百元。

 連江縣警察局長侯欽宗無奈表示,與北市相比,馬祖民眾守法觀念相對薄弱,加上馬祖道路陡峭,繫安全帶有其必要,開罰算是「必要手段」。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