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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hydro大
>>可以解釋有甚麼可參考得嗎?
2........補位登記於本次聯合補位實施期間皆為有效,倘旅客於當日無法補上機位,毋需再重新辦理登記。
此條建議可以通用採行.只要寫下候補名單.直至補到位前.不管日數皆為有效.可減少數日停飛仍要每日寫候補的麻煩.也方便旅客計算補位時間.不用一直需要待在機場待命.
4. 各航空公司之聯名信用卡涉有優先補位措施者,於聯合補位單一窗口候補期間一律停止適用。
此條可能有些爭議.但是補位資格人人平等.在長期(3日以上)停飛狀況下.應該以更公平的方式補位.而不是特權(VIP也算特權吧).我想縣府應該有這個權力吧
其餘的大同小異.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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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皆稱予好辯,何也?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邪說謬論者,聖人之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