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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有幸,愛上馬祖。野菊能動,舉世震動! --閱讀人次 : 2193 12月21日早上10點,第8屆立委選舉候選人抽籤號次。這麼重要的場合,我在停泊東引嚴重延遲開船的合富輪上,為鄉親與我自己的權益獨力抗爭著!「沒空公開辯論」及「在西莒甩手」的陳雪生,恐怕慶幸又很高興陳財能沒有出現在抽籤會場,省去了陳財能再一次邀請辯論的尷尬!不過,陳雪生先生,跑得和尚跑不了廟,鄉親可都在等您喔!
也許,是我盡了責,由林星寶副縣長為我抽到3號。船離開東引時,我以電話詢問選委會,得知抽得3號,以我與馬祖的結緣,大呼好兆頭。馬上打電話給馬祖日報社長宋志富,但卻一直到下午才能聯絡上。我告訴宋社長,我之所以未能親自抽籤的原因,並告訴他,我的號碼要以一句吉祥話,獻給鄉親的祝福與鼓舞,那就是「3生有幸,愛上馬祖。野菊能動,舉世震動!」。
我不知道馬報編輯台會不會報導,因為這也不是宋社長可以決定的事,反正我已經以候選人的身份表示意見了!馬報編輯台的態度,我也不在乎了!
從今天合富輪遲延開船的事件中,有一位鄉親的轉變,讓我非常感動!他的女兒明天有大喜,他急著今天返台。當他在船艙抱怨、大罵卻不敢站出來時,我告訴他,我可以為鄉親伸張權益,但鄉親如果只是會座船艙,如窩在家中大罵政客卻不願挺身爭取時,就是讓這些傲慢、囂張、失信的有權者繼續我行我素。因為,他們認為,在權勢人情與利益的綁架下,這謝長期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老問題,都不是他們的責任。他們是在「做縣官」、「做立委」,不是在「做事」。最後這位鄉親走出船艙,到5樓甲板後方與我並肩作戰、氣勢滂然!
這就是野菊能動!馬祖人的善良,長久以來被這些鄉愿的權勢人情作為向黨、向更大的官作公關的工具。如果不是這樣,馬祖累積20多年的老問題從何而來?今天合富輪事件不就是如此嗎?當我在航警所做筆錄時,外頭竟有鄉親說,這是陳財能與合富船長設的局,要不然,怎會有攝影機跟在陳財能身邊紀錄一切?這種說法與支持陳雪生的口水網軍一樣,在南竿的獅子市場與西莒的莒光鄉公所一樓邀請陳雪生辯論設局之說一樣。這些說法的偏執心態,故意忘了記錄我的拍攝者是完全公開的,就像故意忘了陳雪生的輔選大將出賣朋友的偷錄行為一樣,令人可笑!
昨天,我在東湧燈塔、清水灣、鱷魚山33據點看到在峭壁、山坡遍開的黃澄澄野菊。今天,在合富輪上,我又看見鄉親為自己權益挺身而出,與陳財能並肩作戰。而我抽到3號,讓我必須在我親自創作「愛上馬祖」的心思上,以「3生有幸,愛上馬祖。野菊能動,舉世震動!」的吉祥話,作為獻給鄉親的祝福與鼓舞。鄉親啊!妳、你,才能改變馬祖。
2012年1月14日,只有鄉親有能力,讓馬祖成為台灣民主選舉無可超越的最大傳奇!2012年2月1日,馬祖人將穿上光榮的民主新〈3〉杉,100位鄉親與馬祖立委陳財能也將在立法院議場前廣場,踏在馬祖大畫家曹楷智與陳財能共同創作之9X10公尺的馬祖野菊大畫上高喊:馬祖,是馬祖,震驚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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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搞影像的,我之前會說你設計偷拍,是基於你自稱「影像記錄」,但使用攝錄器材-錄製影音、圖像都受「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及廣播電視法」規範,你先前所PO的影片中,畫面裡被拍攝的特定人物,理應需他本人同意讓你使用,也就說要他簽「肖像權及人格權使用同意書」,你公然未經本人同意就〝公開播放〞,其實已觸法了,對方是可以告你的,最典型的就是,新聞報導裡有人像、招牌、車牌馬賽克,就是一例;還有連記者拍到,從警局被警察架出遞解的犯人,頭載安全帽,不是怕他撞牆自殺,而是怕他日後告警方侵犯肖像權及人格權,粗簡講在公共場所攝錄一般建築、景觀、事物或大眾集會,屬公領域,是不用報備或申請,但涉及特定報導主題影像,屬個人財產者或權利,就需要申請、事先告知或經持有人同意。看你PO影片中,被你拍到的人物,你都未〝事先告知〞,這做法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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