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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閱讀人次 : 3357 連江縣政府訂於十二月一日(週四)下午二時與希望基金會共同辦理「健康足讚-縣市逗陣走」活動,集合地點為介壽澳口,歡迎大家踴躍參加,加入健走行列。
今天看到公務人員跟民眾參加,加入健走行列。
人事室可不可調查, 凡是公務人員參加健康足讚-縣市逗陣走活動期間 ,沒有寫休假的人,做什麼處份?
公務人員服務法 十 條公務員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其出差者,亦同。
第二十二條公務員有違反本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
二十三條公務員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該管長官知情不依法處置者,應受懲處。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
九、參加本機關舉辦之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人事室可不可以調查公務人員參加活動有沒有機關長官核准?
下次上班時間有活動臨時工 約僱 可不可以寫公假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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