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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班機運作機制之釋義及執行 --閱讀人次 : 3847 本府(交通局)在98年9月就實施「臺馬空運關場後開場之加班及轉場機運作機制」,這裡頭除了正常航班照班表操課外,為因應地區天候特性,另定義三種不同的航班起降特性,一是「轉降」:機組照正常航班起飛後於途中因關場所致,不論是南機北降或是極少之北機南降都算;二是「轉場」:由關場機場之班表啟動班機開往開場之機場;第三則是「加班」:凡不屬該機場班表內之班機皆為之。
由於轉場涉及到當班旅客之報到權益,如待原班機已劃位旅客確認並搭船至另一機場之機制運作下勢必會被延誤約一個小時以上,飛馬祖的班次運能將可能減半,航空公司原則儘量不採用,是故加班機為近年來的常態運作且運作順利。
一旦啟動加班機制,依上開機制(係於98年9月經過民航局、民意代表、地方主管機關及立榮航空多次討論制定),在松山機場僅遞補至加班目的地之開場機場的候補名單(通常以北竿機場居多);在馬祖則以機場載客人次之統計作比例合理分配,南竿機場可遞補三分之二(即37人),北竿機場遞補三分之一(即19人)。至於該遞補優先順序在上開機制中亦有明定。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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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明 wrote:
北竿如有加班機南竿機場遞補37人,北竿機場遞補19人,這樣不合理的制度仍要延續多久?請問劉局長,這樣的制度你認為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民主國家是在進步中再求進步,不合時宜的法令都可修改,況且不合道理的情事。再請問連江縣政府劉局長,南機北降的機制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坂里村村長 王長明
王大村長:這樣的後補制度應該是因應市場機制,大多數的旅客搭機的地點是南竿機場,南竿機場的班次也是北竿的倍數,南竿有來自莒光東引的旅客,當天氣不正常時當然要給予原本往南竿搭機的旅客較多的機位,不但符合比例原則亦符合公平正義,這不是法令,只是滿足大多數旅客的一個機制,請問村長有更好的可以滿足大多數旅客的想法可以提出嗎?如果有我相信交通局應該可以採納更改,如果沒有更好的,就不用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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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r wrote:
公平正義最起碼要五五分
或北竿六南竿四
1/3 2/3套一句我們台灣話:乞丐趕廟公
軟土深掘
真的吃相很難看 !!
(不會台灣話
就請會講台灣話的翻譯給妳們聽
何謂軟土深掘)
請問大大:加班機的起因?是因為南竿關場而起的,馬祖這麼小,不要去搞地域情節破壞大家感情,敢問你的公平正義為何?姑且不論遊客,以馬祖當地設籍人口(不管有沒有住在這),南竿+莒光+東引的人口:北竿人口來分配加班機機位,請問2:1會很過分嗎?甚麼叫乞丐趕廟公,軟土深掘,你乾脆說侵門踏戶好了,這裡是馬祖烙甚麼台語,跟會不會台灣話有啥干係,你會不會馬祖話,甚麼叫吃相難看?以比例原則2:1很過分嗎?那都不要飛加班機好了,請滯留的搭機旅客去找您,你問他們吃相有多難看?那台馬輪在南竿開,是不是北竿的莒光的都不要搭?
請大大就事論事,馬祖交通不便是大家的痛,套一句美國話:Don't add fuel to the fire&Don't add insult to injury
(不會英文
就請會講英文的翻譯給妳們聽
何謂Don't add fuel to the fire&Don't add insult to injury)
Don't cutting off ur nose to spite ur face!!ok
(不會英文?就請會講英文的翻譯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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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 me the money
交通局matsu wrote:
本府(交通局)在98年9月就實施「臺馬空運關場後開場之加班及轉場機運作機制」,這裡頭除了正常航班照班表操課外,為因應地區天候特性,另定義三種不同的航班起降特性,一是「轉降」:機組照正常航班起飛後於途中因關場所致,不論是南機北降或是極少之北機南降都算;二是「轉場」:由關場機場之班表啟動班機開往開場之機場;第三則是「加班」:凡不屬該機場班表內之班機皆為之。
由於轉場涉及到當班旅客之報到權益,如待原班機已劃位旅客確認並搭船至另一機場之機制運作下勢必會被延誤約一個小時以上,飛馬祖的班次運能將可能減半,航空公司原則儘量不採用,是故加班機為近年來的常態運作且運作順利。
一旦啟動加班機制,依上開機制(係於98年9月經過民航局、民意代表、地方主管機關及立榮航空多次討論制定),在松山機場僅遞補至加班目的地之開場機場的候補名單(通常以北竿機場居多);在馬祖則以機場載客人次之統計作比例合理分配,(99年南竿旅客141,984人佔2/3;北竿77,492人佔1/3),南竿機場可遞補三分之二(即37人),北竿機場遞補三分之一(即19人)。至於該遞補優先順序在上開機制中亦有明定。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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